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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城金郡地下车位收费问题

2024-9-19 14:34:51发布次查看发布人:
我是吴中区新城金郡二期业主,当初开发商推广售卖地下车位时说地下车位不使用,不开通,不产生任何费用。使用时再去物业开通,费用从开通日期起计算。由于房屋装修好后需要通风释放有害气体。我空置了四年。但最近准备住进来时,物业要求把未使用期间的车位管理费一并补齐。物业公司和开发商是同一个公司的,这种售卖时的宣传和使用时严重不符让人无法接受。整个二期有不少这样的业主问题。烦请有关部门协调管理一下,尽快帮业主们解决地下停车问题。我的手机号13771909601。

吴中区便民服务员
网友: 您好!您反映的对地下车位管理费收取时间有异议的情况已收悉,我单位经联系物业公司了解情况后,答复如下: 物业公司收取车位管理费的时间应以取得所有权或使用权时开始起算,车位未使用不是拒交车位管理费的理由,开发商口头承诺的事项无据可依。 此复,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与支持! 吴中区住建局
2017-7-14 11:49: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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