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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库住人为什么不取缔?

2024-9-17 21:35:02发布次查看发布人:
在新升新苑82的车库里租住这一对老人,不知道为什么物业对车库这么多年车库住人视而不见,车库有严重的私拉电线,电瓶车也在车库充电,加上这是个老小区万一哪天线路老化短路起火就会出人命的。狮山横塘不是打出331行动嘛!希望政府部门出面管一管。
高新区便民服务员 网友,您好!您的来帖收到,现答复如下:根据《苏州市居住房屋出租管理办法》中规定物业公司的责任,物业公司是配合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的社区服务中心或者相关机构开展房屋租赁巡查,将小区内居住房屋出租情况,及时报告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的社区服务中心或者相关机构。新升新苑管理处已多年多次向相关部门报告新升新苑车库出租、营业的情况,今年管理处仍每两个月书面将小区车库出租、营业情况进行上报。管理处也呼吁有关部门对车库出租开店情况进行整治,物业管理处会积极配合整治工作。针对您反映的新升新苑82幢车库住人,私拉电线存在安全隐患的情况,管理处再次上门进行劝说,告知租户《苏州市居住房屋出租管理办法》中的相关规定“禁止将车库用于居住、生产、经营”,注意消防安全和环境卫生,并将该情况再次上报给社区。感谢您的来帖,由于我们工作的不到位给您生活带来的不便我们表示歉意。为了能够尽快联系到我们并以便及时解决您反映的问题,您可以在我公司网http://www.xgwy.com/的“投诉建议”栏留言,也可以拨打电话0512-68252837联系我们。【新港物业公司】
依据什么法律取缔?可以告诉我吗?我想学习。
拆迁小区都有这个问题,有些人还把车库门口那一圈也当做自己家霸占
关注此事,希望能尽快解决问题。。。。。。
网友,您好!您的来帖收到,现答复如下: 根据《苏州市居住房屋出租管理办法》中规定物业公司的责任,物业公司是配合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的社区服务中心或者相关机构开展房屋租赁巡查,将小区内居住房屋出租情况,及时报告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的社区服务中心或者相关机构。新升新苑管理处已多年多次向相关部门报告新升新苑车库出租、营业的情况,今年管理处仍每两个月书面将小区车库出租、营业情况进行上报。管理处也呼吁有关部门对车库出租开店情况进行整治,物业管理处会积极配合整治工作。针对您反映的新升新苑82幢车库住人,私拉电线存在安全隐患的情况,管理处再次上门进行劝说,告知租户《苏州市居住房屋出租管理办法》中的相关规定“禁止将车库用于居住、生产、经营”,注意消防安全和环境卫生,并将该情况再次上报给社区。 感谢您的来帖,由于我们工作的不到位给您生活带来的不便我们表示歉意。为了能够尽快联系到我们并以便及时解决您反映的问题,您可以在我公司网http://www.xgwy.com/的“投诉建议”栏留言,也可以拨打电话0512-68252837联系我们。 【新港物业公司】

2018-6-13 21:39: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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