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自2017年2月26日开始,于苏州**设备有限公司(苏州**科技有限公司,两家公司为同一家,地址吴中区临湖镇,只是法人不同)工作至11月7日,从事业务员一职,当时是从吴中人才市场招聘的我,公司承诺各种福利齐全,含住宿、车补、油补等,业务提成是税后3%。在职期间,原本为季度发一次的业务提成公司也是一拖再拖,至今未发,并修改了许多不合理的工作要求。
11月7日,因与公司的矛盾激化,公司将我辞退。在此期间,公司承诺的各种福利从未见过,别说提成了,10月份的工资至今还在拖欠。
当时我觉得毕竟大家同事一场,又是做业务的,不要弄的太难堪。于是我提出不可拖欠我的工资和提成,公司老板朱**承诺:只要 我不追究因为辞退而产生的赔偿就会准时发我工资和提成(并让我出去打听打听,他朱**什么时候欠过别人工资。其实之前公司一个叫黄*的也离职了就被拖了半年多的工资,我也不想让他难堪,既然话说到这份上了,我也就答应了),他让我写了个不追究辞退赔偿的保证书。
但至今,本人未收到10月份的工资。
另,我在**工作期间,3月~8月期间的社保,公司未给我交纳,也未签定任何劳动合同,经过我多次提出,给我交纳了社保(当时为了交社保让我签了个什么合同,未给我们看),但对之前欠交的社保未给予补交。
鉴于**首先不遵守承诺,至今欠我工资及业务提成,所以本人现在举报:
1.拖欠我基本工资 ,要求补发
2.漏交社保6个月,要求补交
3.赔偿我的辞退赔偿金
实名举报,本人姓张,手机:1391407****。本人有在其工作期间的银行流水,工资条,名片,以及辞退证明等做为证据,如有需要,可以提供。
同时也提醒所有的业务人员,务工人员,注意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要像我一样,只相信某些老板的口头承诺。大家也小心些像这样不诚信的企业。
吴中区便民服务员
网友:您好!该单位已支付拖欠投诉人的工资,社保已与投诉人约定于2017年12月21日至社保中心补缴;经济补偿金投诉人已通过仲裁途径处理。吴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害人之心不可有,防人之心不可无。不是每个人都讲信用的,林子大了,什么鸟都有。不要听一个人怎么说,而要看一个人怎么做!
直接去申请劳动仲裁啊。。
并未完全支付我的工资,还私自扣了我一部分工资和提成。
已处理,谢谢
2017-12-9 11:3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