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3月28日上午10时30分,本人赫**经苏州市诚盛房产经纪公司的业务员侯**介绍,租下苏州市彩香一村五区六幢401室b2号房间,当时侯**向本人明确表示阳台和客厅属于公共区域,并且在本人并不知晓该小区没有物业的情况下,侯**私自向本人收取500元物业费。但是在本人签署完租房协议交完房租,押金和物业费并入住之后,未经本人同意私自将阳台和客厅进行隔断间改造成两个隔断间,并出租给他人使用,此种行为已经严重违反了双方签署的《房屋租赁合同》第十条的(三)的2、的部分:交付的房屋严重不符合合同约定的。因此,赫**决定按照合同的规定解除合同,但是在本人与苏州诚盛房产经纪公司持续沟通未果,甚至遭到其中一位公司人员的破口大骂的情况下,希望能通过贵平台寻求帮助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便民服务员
我们已经关注此事。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便民服务员
网友你好:关于房产中介存在违规问题,请提供相关证据,直接向我们举报:65216435;关于合同事宜,应按照您签订的合同中约定的有关争议处理的条款来执行;关于合同纠纷,属民事范畴,建议您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建议通过司法途径解决;如果违规收费,请提供证据直接向物价部门举报。
又是群租,是该好好整治了。
你们这个电话一直没人接
通过相关部门的调节我们双方的误会已经解除,我对我在这个论坛上的言行也表示歉意,也希望以后能有机会继续和该公司合作.
我在5月17号的时候由于和苏州诚盛房产经纪公司产生一些纠纷,并且由于双方的沟通不畅致使我在贵平台发帖投诉,现经过工商部门的介入调解我们双方的误会已经差不多解除,不过需要我将在贵平台上发贴投诉帖子删除掉,所以希望贵平台的相关人员可以帮我把这个帖子删掉,也非常感谢贵平台给我提供的帮助。
2018-5-17 15:08: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