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吴江区黎里镇莘塔社区莘东新村社区服务中心(居民区)安装高音喇叭并配备音响设施,每天晚上18:30~19:30甚至到20:00,雇人播放高分贝音乐跳广场舞,把音响开得很大声,噪音分贝远远超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中关于居民区噪音要在45分贝以下的限制,严重影响附近居民的日常生活,工作和学习,跳广场舞时间正好是学生做功课、复习的黄金时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第四十五条 禁止任何单位、个人在城市市区噪声敏感建设物集中区域内使用高音广播喇叭;第五十八条 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给予警告,可以并处罚款: (一)在城市市区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内使用高音广播喇叭;
(二)违反当地公安机关的规定,在城市市区街道、广场、公园等公共场所组织娱乐、集会等活动,使用音响器材,产生干扰周围生活环境的过大音量的;
虽然跳广场舞扰民时间不在《江苏省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条例》二十条规定时间内,但它的噪声排放标准已远远超过45分贝造成扰民事实!根据《江苏省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条例》第二十条规定,在居住区及其附近街道、广场、公园等区域,二十二时至次日六时期间不得进行产生环境噪声污染、影响周边居民正常休息的体育锻炼、娱乐等活动。在其他时间进行集合、体育锻炼、娱乐、促销等活动,使用音响器材所产生的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请政府相关部门重视!请公安、环保部门进行治理!请大妈们移至其他不扰民的场所!请禁止莘东新村社区服务中心安装高音喇叭播放高分贝音乐,纵容大妈们的扰民行为!本人不排斥广场舞,但把自己的欢乐建立在别人的痛苦之上就是扰民,社区服务中心不作为请相关部门协助谢谢!!
吴江区便民服务员
市民您好:经芦墟办事处党工委了解,为了满足小区居民体育锻炼的需求,且保证居民有充足的休息时间。小区管理人员已与广场舞组织者协商,要求其降低音响分贝,并缩短广场舞时间,对方表示同意遵守。感谢您的关注!
更正:根据《江苏省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条例》第二十条规定,在居住区及其附近街道、广场、公园等区域,二十二时至次日六时期间不得进行产生环境噪声污染、影响周边居民正常休息的体育锻炼、娱乐等活动。在其他时间进行集合、体育锻炼、娱乐、促销等活动,使用音响器材所产生的环境噪声不提超过区域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中关于居民区夜间噪音要在45分贝以下。
2018-3-27 13:16: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