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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山小区花亿元改造刷外墙

2024-9-13 17:26:47发布次查看发布人:
改造后:我想问下阳山小区物业还是原来的物业,车位还是原来的车位,你说车位不够了,把绿化改成了车位,用的还是小区本来的土地,我们买卖放的业主然道不享有小区原有的车位,绿化等,公共面积吗?服务没有提升,车位管理费都要开始收起来了。去阳山小区的居委会张书记,问为什么收停车的费用,他说是为了封闭式管理,小区物业要多加保安。再问你说为了为了小区管理,那只能收停车管理费啊?不能收90啊?停车管理费高档小区不都50元吗?他说这个是会议决定的。我想问下能不能遵守下法律,拍拍良心,这样子高差别对待,买卖房的业主心理上会平衡吗,居民代表都是交20元,都拍手通过。我们90元的没有代表参加,同是小区的主人,同是遵守一个法律,国家物权法明文规定小区车位,绿化,公摊面积,属于每个业主。苏州物价局明文规定,车位管理费不得高于50元到阳山社区直接开个会议就把国家法律抛到脑后了。这样的书记我们业主不会拥护。
高新区便民服务员 网友:您好!阳山花苑小区前期规划建设时,车位数量较少,之前小区车辆较少,基本能满足停车。随着城市化进程发展,小区现有车位已远不能满足业主停车需求。鉴于此情况,实施小区改造时,首先考虑到车位改造,根据现状,尽可能最大化增加车位,小区改造结束后,都将实施封闭式管理,为规范小区停车秩序,物业参照苏价服务(2014)85号《关于进一步规范住宅小区汽车停放收费的通知》文件精神,在社区召开听证会的基础上,制定了地面停车收费90元/月,地面汽车停放收费实为车位租赁使用费,没有车位管理费的说法。感谢您的关注和理解。【浒关经开区】
相当于把本地居民那部分平均掉了
车位管理费是买了车位以后使用时交的费用,和小区停车费是两码事
小区车位默认没有买卖的情况下本应该就属于全体业主的因为车位也是占的我们业主的公摊面积啊那么物业只能收取车位管理费。但是物业挺牛非要给大家划车位,划了车位,人家搭房子我们是不是又要乱停,车子在车位划伤,物业还概不负责。典型的就是强盗。只想收保护费,不干保护的事。
楼主要问亿元刷钱改造费呢,还是觉得买了动迁房之停车位收费高呢!其一,小区刷墙改造应该有预算审批、验收与审计。总觉得一方面工程费用高浪费钱,另一方面好像就是收停车费高,就是为了解决改造费用而就觉得不爽了!哈,再说停车费。过去混在村民堆里不收或者少收而已,动迁房成为商品房之后本来就是要按照商品房性质收物业费的,收多少还是动迁房总老板(地方政府)协商并公示而决定!其二,好比买了西藏、新疆、青海的房子,还不能享受西藏、新疆、青海当地的高考政策一样,对于户籍居民的具有政策优惠,而内地移民的高考政策就是当地的政策决定。地方保护,也是为了地方的和谐与稳定。其三,物权法规定每月50元的车位管理费,是针对具有产权或者别墅赠送的车位;苏州市室外停车位的标准是125元每月(90元每月或120元每月,没有超过规定)。另外,室内才有公推面积,小区农村集体土地(没有经过拍卖而是划拨)和小区绿化的产权和维护单位的地方政府与社区物业。估计目前地方政府最想做的是,给出收费政策把小区的管理,甩包袱给真正的小区物业和小区业委会(当然动迁村民的停车与物业的优惠还是要保留的!)地方政府就不需要掏银子用于小区改造了,用维修基金即可。
小区里的绿化如果不纳入公摊面积那不就是我们买房子的就买个楼而不享受小区的一切配套服务吗绿化改成什么样子都无权过问了吗?那么我问下哪个小区的绿化面积是不属于业主的呢。那么不属于业主属于谁呢既然是卖的房子了就本该享有小区的公共车位。物权法就是这么规定的啊?请问你看不惯的时候,说话有根据国家法律回答问题吗?哪里都能见你回阳山的帖子,你能代表政府这样子回答吗?不懂法,请先普法,什么叫小区绿化土地是动迁居民的土地,说个不好听话,老房子的主宅基地都被国家商业化了,你觉得还存在你说的小区绿化只属于动迁居民吗?如果是这样,那就不应该拿出来商业化政府就不应该发房产证,只能发集体房产证。跟农村一样土地只有使用权,个人不能买卖。
如果国家给安置房装个法律说明就按你刚才说的小区内的公共绿化公共设施都属于动迁居民的集体土地,而不属于买卖房业主。安置房肯定没有人买。我们也不会受这个气。就照你说,我即使交了90元停车费,我是不是享有固定车位的服务,是不是车位能安全停放。在这个小区明文规定了,你买卖房业主不能享有这样的服务,车辆安全概不负责,人家搭棚子,你要把你租的车位奉献出来。车子自己想办法找地方停。你说矛盾吗?本来我们家靠着学校的路,现在造了围栏出不来,汽车要绕一圈,学校路本来就小,矛盾你能解决?你说的买了新疆的房子不享有当地的教育资源,那是法律有条条框框的,我要是小孩一直在那边上的小学开始,怎么不享有那边高考规则呢?总集说下你的歪道理思路:没有法律依据的回答,只是代表你个人的想法。
拆迁房的绿化,车位,是属于村集体(当地政府)说法也只有这位兄台敢这么说,如果法律没有明文规定:买拆迁房,只能占房子面积,不能享有小区内任何的绿化面积,公共设施。具统计小区里只有两个本子一个是房产证,一个是土地使用证,国家没有发第三个小区内集体绿化车位证。也没有法律能说明拆迁小区的绿化归属权是当地政府。法律明文规定的是小区内所有绿化地面停车位属于业主。也没有单独注明拆迁房除外。
一帮**想出来的馊主意
楼主你可以去写小说了
请买在阳山的同志/新苏州人,请大家注意,关于停车费,既然是商品小区是需要出的,而价格问题,只能说是对于失地农民的一种补贴,对于这点园区夏园、古娄也是这样子的,不信你们可以去问问,动迁房买卖这个是存在争议的,我们称之为上市,从动迁安置房变成商品房,你要想享受和商品房一样的服务,可能说是能保障你的基本权益吧,如果和周边其他商品小区比,第一你的房价可能还偏低,第二里面的居民水平也参差不齐;说句楼主,或者各位觉得不好受的话,现在周边商品小区也比较多,可以考虑置换,而反观动迁房小区,一般年纪轻的要求高的都会考虑置换出去。顺便说句话,商品小区室外长期停放是120一个月,而且很少有,需要缴纳一年物业费后,抽签决定,地下室车位费是240每月,另收管理费60每月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城市总体规划、镇总体规划的规划期限一般为二十年。城市总体规划还应当对城市更长远的发展作出预测性安排。
楼主你可以去写小说了[/quote]楼主说的没毛病啊
租赁的费用属于业主还是政府呢?如果是租赁物业只能收管理费,70%停车费是属于全体业主,用于小区基础设施改造的费用,所有账目要公开。请问物业能做到吗?

2018-11-30 23:49: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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