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枫家园东门门口弄了一个水泥墩(以后安装车辆识别机器的)但是物业你们想过吗,本身这里就是一个环岛式出入口,这样一弄如果临近周边的居民楼突发火灾或者其他紧急情况,你让类似于消防这种大型救援车如何进来(入口设置了水泥墩以后大型救援车进入通道严重小于4米的宽度,消防通道要保证宽度大于4米!),难不成告诉他们,快你们快倒出去,从竹园路的北门进来?!然后又要花费很长时间倒车,再经过珠江路再开到竹园路,北门门口的竹园路又不能立马拐进来还得往前开,开到新区水厂门口再调头再从北门进来,然后北门通往东门的各个路段,路边两侧都会停满车辆,消防通道还是小于4米!消防车依旧不能通过!难不成你让消防队员自己报警,一辆辆的给他们疏通车辆吗?!还是让消防队员自己把消防水管一节节铺到救火位置?!还是让采取“曲线救火”的方式——将消防车停在小区外马路上,消防队员返回消防车铺设水带取水。这样只会出现由于消防车通道不畅,延误救火救命的宝贵时间!。对于消防救火最关键的就是第一时间到达现场展开营救!你们如此的做法简直是不把居民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放在眼里!!万枫居民强烈不支持物业再次设立这个水泥墩!!不支持!!!
小区内消防车通道的设置有着严格的标准。消防车通道的宽度不应小于4米;消防车通道距建筑外墙宜大于5米,消防车通道上空4米以下范围内不应有障碍物,供消防车停留的空地,其坡度不宜大于3%;消防车通道路面、扑救作业场所及其下面的管道和暗沟等,应能承受大型消防车的压力;消防车通道画线颜色为黄色,在路面中央用黄色字体进行功能警示说明(消防车通道禁止占用);设置禁停标识,不得设置栏杆、隔离桩等影响消防车通行的障碍物。
物业公司为防止有人在消防车通道上乱停车,可放置可活动拆卸的障碍物,不可放置固定的、不可活动拆卸的障碍物,如水泥桩等。
作为物业公司,应明确告知哪些是属于消防车通道,在地面上标注、竖立相应的告示牌;告知车主不应在消防车通道上停车,发现违规应及时劝阻;对劝阻不听的可以向消防部门进行反映(留下违章停车的照片等);不允许在消防车通道上设置停车位。可是万枫物业你们去做了吗?完全没有!!请高新区消防大队来实地查勘是否合格?绝对会让你们大跌眼镜!来之前可别通风报信,不然物业绝对会清空所有违停的车辆,表演还是会的!
请物业好好看看中国的物业法,消防法!!
第四十六条
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协助做好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安全防范工作。发生安全事故时,物业服务企业在采取应急措施的同时,应当及时向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报告,协助做好救助工作。
物业服务企业雇请保安人员的,应当遵守国家有关规定。保安人员在维护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公共秩序时,应当履行职责,不得侵害公民的合法权益。
消防法
第六十条 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一)消防设施、器材或者消防安全标志的配置、设置不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者未保持完好有效的;
(二)损坏、挪用或者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的;
(三)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或者有其他妨碍安全疏散行为的;
(四)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或者占用防火间距的;
(五)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妨碍消防车通行的;
(六)人员密集场所在门窗上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的;
(七)对火灾隐患经公安机关消防机构通知后不及时采取措施消除的。
个人有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第四项、第五项行为之一的,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有本条第一款第三项、第四项、第五项、第六项行为,经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强制执行,所需费用由违法行为人承担。
高新区便民服务员
网友:您好!首先,非常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与支持,针对您所反映的万枫东门水泥墩,是门禁改造所设,且一侧宽度不低于4米,如您还有其它问题的,也可联系小区管理处,以便我们更好的为您服务,管理处电话:68253810。【狮山横塘街道】
我就知道会这样回复!我看好你们到时候真有车进来了被卡在那里,大家会把你们拽出来打脸
就等你们答复说满足4米,这是给你们挖好的坑。恭喜你上当了。然后我们都去实地量过了横向宽度有4米?!你们是斜着量的吧。
2018-5-24 09:51: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