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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一下公积金问题

2024-9-11 5:30:58发布次查看发布人:
想咨询一下,如果在公司合同上写明:“甲方应按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为乙方缴存住房公积金”,但是公司并没有按照规定缴存,该怎么办?
市公积金管理中心便民服务员 春天花会开123网友,您好!根据国务院颁布的《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苏州市人民政府令第93号《苏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办法》规定: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统称为单位)及其在职职工,均应依法足额、按时缴存住房公积金。单位未按规定为您在职期间缴存公积金的,您可以向单位提出汇缴要求,也可向我中心反映。请您携带本人身份证、劳动合同、在职期间工资收入证明等相关材料到缴存地公积金管理机构进行反映,以便我们妥善处理。感谢您对公积金工作的关心与支持!如有疑问,欢迎您拨打公积金服务热线12329,或搜索“苏州公积金”添加微信公众号。
提出来要求公司按规定缴纳,如果继续不按规定:1立即解除劳动合同,因为是公司违反劳动合同所以公司需要承担赔偿金(不服可劳动争议处理)2劳动监察举报(不缴社保也属违法行为)

2018-3-15 23:43: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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