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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汾湖派出所110民警值班不作为

2024-9-10 7:54:58发布次查看发布人:
本人于12月2日上午去汾湖水城名砥的家里,发现家门口墙上被刷漆,锁眼被堵,下午3点我亲自前往汾湖派出所去报案,民警做完笔录后就让我们回去等消息。第三天上午即12月4日我发现刷漆的人在公司办公室,立即电话通知汾湖派出所110值班处,对方告知我这事不是他处理的他不清楚,当时接待我的人今天不上班!还说处理这事必须接待我的民警的!12月5日下午3点左右我又打电话给汾湖派出所110值班室,民警却以民事纠纷为由让我跟对方一起到派出所去协商解决!我报案的内容是有人在我墙上刷漆公然违反社会治安条例!还用短信威胁恐吓,报案时也把短信提交给警察了!现在我的人身安全、财产受到损害,警察怎么可以不处理?!请求政府给个公道!《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章第三节对侵犯财产权利的行为和处罚作出了规定,第四十九条规定,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该法第七十八条规定,“公安机关受理报案、控告、举报、投案后,认为属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应当立即进行调查;认为不属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应当告知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投案人,并说明理由”。
吴江区便民服务员 市民您好:2017年12月02日15时30分许,报警人孙某某至汾湖派出所报警称其位于吴江区黎里镇芦墟水城名邸5幢****室的家门边被喷了“孙某某欠债还钱”等字,门锁眼也被堵住开不开了。其称与陈某某有债务纠纷,怀疑是陈某某所为。接报后,汾湖所对该案件已受案,并多次联系嫌疑人陈某某,其称现人在外地,告知回到汾湖后马上来所接受询问。相关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谢谢您的关注!
市民您好:您反映的事情我们已关注,请方便的时候后台私信下您的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部门核实后回复。
法律上来说楼道里的墙不属于楼主个人的……楼主还是换个报案内容堵锁眼和威胁短信重新报警吧……
肯定有经济纠纷!否则不逼急谁去做这无聊之事!
你肯定干了什么事
本人姓名:孙正红,电话13584281105!是公司的债务问题!

2017-12-8 09:58: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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