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江横扇镇滨江名苑第2期土地已经四年没有开发,位置在文广路文体广场对面,如果不建设请收回土地给国家,2017年3月申请了延期交了闲置费,不能一直这样下去吧政府?已经变成荒地了在广场对面如此的难看,应该政府强制回收土地的,重新招标其他的开发商有能力的开发商。
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有关条款依法处理!
附: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二十六条: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进行房地产开发的,必须按照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土地用途、动工开发期限开发土地。超过出让合同约定的动工开发日期满一年未动工开发的,可以征收相当于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百分之二十以下的土地闲置费;满二年未动工开发的,可以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但是,因不可抗力或者政府、政府有关部门的行为或者动工开发必需的前期工作造成动工开发迟延的除外。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十七条:土地使用者应当按照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规定和城市规划的要求,开发、利用、经营土地。
未按合同规定的期限和条件开发、利用土地的,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应当予以纠正,并根据情节可以给予警告、罚款直至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的处罚
吴江区便民服务员
市民您好:您反映的事情我们已关注,请等待回复
吴江区便民服务员
市民您好:经区国土局调查核实,根据《闲置土地处置办法》第二条规定:本办法所称闲置土地,是指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人超过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有偿使用合同或者划拨决定书约定、规定的动工开发日期满一年未动工开发的国有建设用地。经过调查,吴江中源地产有限公司于2011年10月8日通过挂牌方式受让横扇镇文化广场南面地块,总用地面积68564.8平方米,其中一期36327平方米按照合同约定已如期开工建设并已经竣工投入使用,二期32327.8平方米正在办理开发建设前期手续,待相关手续办理齐全后即可开工建设。谢谢您的关注!
2017-8-11 23:20: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