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沙家浜镇政府,这样一张告知书是不是正式的执法文书?仅凭这样一份普通的通知就把老百姓不属于违章建筑的房子拆了符不符合法律程序?
常熟市便民服务员
“jz1333”网友,您好:根据您反映的情况,经沙家浜镇核查,现答复如下:经了解,《苏州市宅基地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三条明确规定:经批准移建使用宅基地的建房农户,应在新房建成后3个月内将原宅基地交还原集体经济组织另行安排利用,并自行拆除原有老房。沙家浜镇结合苏市“331”专项整治行动要求,消除建新未拆旧房屋安全隐患。感谢您的关注。
告知书上面写的是不是事实啊?你家盖了新房有没有把老房拆掉啊?如果写的不是事实,那他们就没权利拆。
建新未拆旧哇,要啥告知,自己应该老早自觉拆除的,现在告知嫩,客气了扣
“jz1333”网友,您好:
根据您反映的情况,经沙家浜镇核查,现答复如下:
经了解,《苏州市宅基地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三条明确规定:经批准移建使用宅基地的建房农户,应在新房建成后3个月内将原宅基地交还原集体经济组织另行安排利用,并自行拆除原有老房。沙家浜镇结合苏市“331”专项整治行动要求,消除建新未拆旧房屋安全隐患。
感谢您的关注。
2018-12-19 20:29: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