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新区见到城管的电动执法小车在机动车道上行驶,产生几个问题请城管部门解疑.
依据交通额管理法:第八条 国家对机动车实行登记制度。机动车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后,方可上道路行驶。尚未登记的机动车,需要临时上道路行驶的,应当取得临时通行牌证。
想问一下执法小车在机动车道上行驶,是否履行上述手续,具有相关证件.同时驾驶员是否持有机动车驾驶证件.
若没有,请问这种无证上路的行为是否违法,若不违法请给出具体的法律依据.
高新区便民服务员
据了解,此类车辆已备案,且购买有保险。但原则上此类车辆应在非机动车道通行,辖区交警大队也将与城管部门沟通,督促其执法车辆应该按照交通法律法规通行,保障道路交通安全畅通。【虎丘公安分局】
一直教育别人不能违停,不能违法,否则就罚钱,我们百姓是否也可监督一下他们的行为是否真合法.
目前这种四轮电动车确实需要公安部门出来解释下,到底能不能上路,能上路需要什么手续,有了手续应该怎么开,因为不光涉及行政执法单位,还有相当一部分城市居民在使用即所谓老年代步车。。。
这个问题确实要重视,不能姓官的就可以电动小车上路,姓民的就不可以。
这种车应该属于厂内机动车,也就是只能在特定的区域行驶,类似于叉车挖机之类。
本身不能在机动车道行驶,在机动车道可以使用平板卡车驳载。
确实是不合法的,其他省的记者为这个事情曾经报道过。。。
城管怎么不接招,想躲吗
据了解,此类车辆已备案,且购买有保险。但原则上此类车辆应在非机动车道通行,辖区交警大队也将与城管部门沟通,督促其执法车辆应该按照交通法律法规通行,保障道路交通安全畅通。
【虎丘公安分局】
2018-2-5 11:12: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