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人防车库改造车库是否要审批?
昆山市便民服务员
网友您好,民防局答复如下:《江苏省江苏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第二十五条规定:“开发利用人民防空工程和设施,应当与其设计用途相适应,符合环境保护、消防安全等有关要求,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相应手续。”《苏州市人民防空工程管理办法》第二十九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改变人防工程的主体结构,不得擅自拆除人防工程设备设施,不得危害人防工程安全和使用效能。因使用需要对人防工程进行改造和装修,其改造和装修方案的施工图图纸应当经人防主管部门核准。”您所询的“人防车库改造车库是否要审批”事项,应将改造方案图纸报我局审批,核准后方可进行改造施工。感谢您对民防工作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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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7-4 09:07: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