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领导:
本人于2016年4月经摇号购买了苏州旭高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的恒基旭辉城(公安备案名:鸿文雅苑)商品房d4a户型,本月开发商通知我们去现场参观,我们去参观后发现开发商没有按照当初签订的合同来执行。我希望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能够主持公道,要求开发商按合同整改。
开发商与合同不符的主要有两点:
1 合同中写明“该商品房共有1个阳台(0个封闭式,1个非封闭式)
<img>http://58.210.227.36/bbs/data/attachment/album/201711/22/001830anpqxpqtyxcq1yp8.jpg</img>
可是我们看到的阳台并不是真正的阳台,它没有真正的顶,只有半米左右的屋檐勉强可以算半个顶
<img>http://58.210.227.36/bbs/data/attachment/album/201711/22/002341gl8rk88kkz78nmt2.jpg</img>
我与相邻的业主阳台之间的墙很能说明问题,我们阳台的宽度就是这个墙的宽度,可是上面的顶(如果那个屋檐勉强也能算顶)只有一半,我认为开发商没有按照合同来执行,希望开发商纠正错误,不要拿露台来欺骗业主。
2 开发商在合同中写明:根据国家最新规范,高层住宅顶部六层设置有分户储热热水器,会在阳台、卫生间或者厨房墙面任一位置悬挂储水水箱,会对对应空间的使用造成影响。
<img>http://58.210.227.36/bbs/data/attachment/album/201711/22/001829bj2yszsyyzvbb1vs.jpg</img>
本人购买的户型位于顶楼,也在开发商安装太阳能热水器的范围内,但是我们发现开发商把太阳能热水器的水箱都放在屋顶,而不是分布在各家的阳台、卫生间或者厨房墙面,而且我家的楼顶上热水器超过其他顶楼人家的数量。我认为开发商这样的做法增加了屋顶的承载,虽然说短期内看不出影响,但是购买的房屋是长期居住的,这样的做法增加了后期屋顶漏雨的风险。我要求开发商纠正错误,移走屋顶的太阳能热水器水箱。
高新区便民服务员
经核实,该项目按图施工。【高新区住建局】
恒基旭辉城业主是有楼主描述的情况存在,露台当作阳台。图中红圈就是只有半个顶,被开发商当作阳台。我也是旭辉城140户型顶楼复式业主。顶复1,4,5,8户应该都有相同问题存在。还请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领导重视。
露台和阳台的区别,开发商在打擦边球。而且露台阳台在计算建筑面积时也是有差别的
至于屋顶热水器,楼主多虑了,只要是原设计就有的热水器是没问题的,你家屋面热水器多荷载大,设计院在设计的时候会考虑到的,说不定你家的屋面配筋比别人家的也更大呢
再怎么加筋,屋顶多几吨重量作为业主总是不爽的。而且这个房子现在不会漏,如果现在漏开发商会来处理。但是过了质保期,屋顶再漏那就得业主自己掏钱修。房屋可是要住几十年呢。再说,加热管和水箱在一起的比分开的可是便宜很多,我开始看合同还认为开发商是良心企业,开发商这么一改这么看几十幢楼可以省很大一笔钱吧。这种奸商行径让我瞧不起。
关注到什么进度了啊。
这回复也太草率了吧,现在业主反应的是合同上写的有阳台,那这块到底算不算阳台。
物业和开发商前期协商同意浇筑成阳台的,现在顶楼又不准弄了。
2017-11-22 01:02: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