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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和风雅颂围墙退让的几点问题

2024-9-2 19:27:53发布次查看发布人:
关于和风雅颂围墙退让的几点问题,恳请昆山高新区规建局回答:
端午前,小区业主在小区内看到《关于博士路改造涉及和风雅颂围墙退让的公示》,落款是昆山高新区规建局和天合物业公司,日期为2018年5月30日。以下有几个问题,想请昆山高新区规建局回答:
1、公示落款。(1)日期问题。该工程早在2018农历新年过后,也就是3月份,就已开始施工,博士路也已封闭将近2个月,为什么公示的落款日期却是5月30日?此时,从航拍照片看来,工程已进行到一半。如果是进行到一半的变更,又涉及到小区土地的强行退让,是否过于草率?难道一开始设计的问题,却最后要附近小区业主负责?(2)落款单位。该公示从发文文构上直接是高新区规建局和和风雅颂小区天合物业,试问下贵局是职能部门还是还是民营企业,能在一份政府公示的发文单位上署名一个政府职能部门和一个企业并该附上贵局的公章,是不是天合物业就是高新区规建局开办的?(3)是否全小区公示,为什么部分楼内没有张贴公示?
(小区内部公示)
(路面基本完构的航拍图)
2、流程是否合法。如果是工程临时变更,是否有工程变更的批复?由于围墙退让是要建造道路及公交车站,小区尤其是最后一排楼层的噪音及灰尘都会增加,故变更后是否有对应的环评和稳评?退让的围墙内土地,现在属于小区内用于停车位的公共用地,如果退让,那么是否涉及土地性质变更?是否有国土等部门的批复?工程变更的手续是否合法及齐全?如果流程不合规范,是否是因为贵局及领导对十九大精神学习不到位,无视主席的讲话精神,无视人民群众的利益和诉求,牺牲小区业主的身体健康及利益,给工程设计问题买单?反正设计再有问题,总归有群众这个冤大头来买单?
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十三条“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国家依照法律规定保护公民的私有财产权和继承权。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公民的私有财产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根据以上宪法条款,现在贵局要求业主退让的土地的使用权是受《宪法》保护,那么是否应该有相应的补偿方案?为什么在公示中,没有提及?为什么无视《宪法》的有关规定,完全不提及补偿?小区的业主不受《宪法》保护?还是贵局及有关领导没听说过这部国家根本大法?
4、根据贵局的公示,先说要缩进0.8米,后又说要缩进3.8米,如果这是一份给市长或者书记的公文,相信,贵局及贵局的领导一定会附上一张图纸,以便领导理解。毕竟,贵局的公示,字面上并没有说明从哪里到哪里缩进3.8米,又从哪里到哪里是缩进0.8米的。也没有说明哪里的23个车位拆除,补偿的10个车位补偿在哪里。可以麻烦贵局,出示一下变更的图纸吗?由于贵局及局领导,对总书记的讲话精神不是很放在心上,对宪法、法律和规范不是很了解,变更又比较随意,想到今天发个公示,让退让几米,就贴个公示,随意强*民意。所以可以麻烦出示一下工程最初的设计图纸,及变更后的图纸吗?作为普通老百姓,真的很害怕工程再进行2个月后,贵局再发公示,说还要退让3.8米,到时候业主住的楼,也要被贵局及施工单位给拆除了。想不到,十九大后的新时代,老百姓还是生活得如此没有安全感,路造到一半,挡着路了,就拆小区!
(小区红线图)
7、公示中最后提及“共建美丽家园”,作为认真学习了总书记讲话精神,并从心底相信的群众,不禁要多说几句。美丽的家园,不是停留在口头上的,是要从行动上来实践的。怎样才能共建一个美丽的家园?不单需要老百姓的配合,也需要政府对总书记讲话精神及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路线的遵从。新时代社会主义包括哪些内容?从老百姓的理解,其中就有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主席也说“领导干部要做尊法学法守法法用法的模范”,并且要“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请问贵局领导有没有好好学法,做用法模范?公示中有没有好好体现以德治国中的“德行”?主席还说“在发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要“解决好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请问贵局领导在公示中,有没有站在业主角度帮助解决“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连个补偿方案都不提及的公示,是对群众负责任的公示吗?在全社会都将学习十九大精神作为当前一个重大政治任务的时候,各位百姓的父母官,有好好学习吗?难道这所有的一切都是骗人的?我们老百姓心中的美丽家园,至少是一个有公平、正义、法制的家园,是一个政府做事合法、合理的家园!
以上,请高新区规建局做出负责任并能让人信服和满意的回答,业主将保留向上一级政府反映及采取法律手段的权利
作为生活在和风雅颂小区中,诚惶诚恐的老百姓敬上。
请相关部门逐条回复,谢谢。
昆山市便民服务员 网友您好,高新区答复:针对围墙退让问题。博士路(林荫路-博雅路)现有市政空间限制已不能满足该区域居民的安全出行需求,人行及慢行空间缺少。为实现博士路改造提升、路权分离,更大限度满足社会公众利益,在不影响小区现状道路、使用状况的前提下,拟利用小区北侧局部围墙沿线空间,建设人行道及停靠站。针对公示问题。天合物业公司将相关改造计划进行了公示并配合做好相关解释工作。市民提出的相关意见,我局会认真记录研究,落实在后续的深化工程改造中,并进一步加强方案及效果图公示。针对流程问题。本项目报建手续齐全。针对赔偿问题。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执行。针对围墙缩进问题。0.8米缩进为一般段,3.8米缩进为公交停靠处,损失的停车位将在小区待开发地块中补偿,相关图纸将予以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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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6-19 20:01: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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