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题,龙湖于高新区狮山路狮山天街三期项目#12幢因物业侵占大厅导致消防通道仅剩1.2m,正常情况两人无法并肩通行,若出现重大消防事故,全单元上百人将无法及时撤离,很多购买龙湖该项目的业主都是为子女上学购置的房产,若出现事故影响的更是上百家庭下一代的生命问题,希望苏州消防大队相关负责人引以重视并着手调查高新区支队是否存在舞弊、甚至更严重的贪污受贿现象。
市消防支队便民服务员
网友您好,根据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45-95第6.3.3.2,消防电梯当与防烟楼梯间合用前室时才称为“合用前室”,此处并非合用前室,为消防电梯前室。根据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45-95第2.0.15,高层建筑的安全出口应为“保证人员安全疏散的楼梯或直通室外地平面的出口”,所投诉区域为一层电梯(消防电梯)前室,不作为人员疏散的通道。根据江苏省工程建设标准dgj32/j26-2006江苏省住宅设计标准4.11.9住宅的公共连廊通道的净宽不应小于1.20m。现一层电梯(消防电梯)前室外走道宽度净宽为1.20m,满足规范要求。感谢您对消防工作的关心与关注。
为了孩子,请政府为民做主!
恳请政府为百姓做主!
不是说如果开打消防门,只剩0.8m了吗?!
2017-12-12 09:58: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