浦市镇经开区管委会不顾党中央国务院明文规定,花巨资购置楼堂馆所
尊敬的省委、省政府领导:
泸溪县浦市镇经济开发区(正科级单位)不顾党中央、国务院强调各级党政机关要大力弘扬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优良作风,相反借着浦市镇改造的东风,花巨资为本单位购置楼堂馆所,对外宣称是保护文物,实际是明修栈道、暗度陈仓,其主要目的是用来日后办公及接待上级领导。经开区早在浦市镇已有两处办公地点并且条件优越。一处位于南新街一栋5层楼房,现在只用来住宿,之后又将办公地点迁到太平街一套几百平米写字楼,但最终还是嫌无古韵、没原汁原味的特色,突出不了本单位的形象地位,于是单位领导毅然决定在2014年底,花六十多万资金把位于太平街社区一间占地近 400平方的四合院(附照片),从米某、李某、孙某、三人手中购得,交易时已经通过县公证处公证,目前院落正在全面改造中(附照片),但需资金最少百万元以上,打算完工之后即将把单位迁来此处。
2013年7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党政机关停止新建楼堂馆所和清理办公用房的通知》,自通知印发之日起,5年内,各级党政机关一律不得以任何形式和理由新建楼堂馆所。第一条明确规定:停止迁建、购置楼堂馆所,严禁以城市改造、城市规划等理由在他处重新建设楼堂馆所,严禁以任何理由购置楼堂馆所。2013年9月湖南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公厅下发《关于党政机关停止新建楼堂馆所和清理办公用房的实施意见》第二条规定:停止新建、扩建、迁建、购置楼堂馆所。严禁以任何理由新建楼堂馆所,严禁以危房改造等名义改扩建楼堂馆所,严禁以城市改造、城市规划等理由在他处重新建设楼堂馆所,严禁以任何理由购置楼堂馆所。
这是典型的四风问题,人民群众反映强烈已造成严重影响,恳请省委、省政府省纪检部门介入调查,对于这种违规违纪,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行为进行严厉查处,重树禁令的权威,树立党的威信。
我家就住烟坊街,此事千真万确,街坊邻居都晓得。
支持重拳打击滥用职权等一切腐败行为……
专款必须专用,国家有拨这样的专项资金用来买卖吗?
省委巡视组中央三令五申,严禁违规修建及购置楼堂会所,可个别领导干部却置中央规定予不顾,可见反腐倡廉是一项长期工程!
难道单位就不要办公的场所了嘛,现在浦市经开区都是租借别人的地方办公
泸溪县很多有钱的单位都是合用一套办公楼,他们怎么没有去购置?更何况县里很早给你们在南新街安排有地方办公住宿,单位后来又租套写字楼。反正买了,再找任何借口都掩饰不了本质,国家规定严禁以任何理由购置楼堂馆所,难道可以当做空谈!
力挺中央“打虎”“拍蝇”“猎狐”行动,希望加大行政监察和审计监督力度,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严肃查处违纪违法案件。
现在每年上面都有几千万至上亿资金投到浦市,几百万虽然对经开区算不了什么,但枪打出头鸟,低调还是好
应该要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一起,进一步制止奢侈浪费行为起!!!
事态严重,都登百姓呼声首页了,还要问政县领导,现在态度取决于领导怎么处置,是按原则办,还是采取保护政策,观望
今天听他们议论这事,特来看看究竟,6楼不要瞎猜,只要领导弄清楚,应该会公事公办,现在风口浪尖,谁还管谁,不是吗?
据说浦市经开区就要破格提升副处级别了,买个楼何必大惊小怪,毛毛雨,不过那间院落看起来的确不错,古色古香、风格独特,气势辉煌,该有几百年历史了吧,说60多万买这么个文物我都不相信,价值不可估量
泸溪县还在建楼堂馆舍:有县环保局、县政府大楼后的县档案局、已经建好的县司法局。
都是无聊的人,一栋要倒的屋。政府不能出事,出事了老百姓都看热闹。哈哈哈
看了这篇帖子,作为在外工作的泸溪人很感震惊。据我所了解:浦市经济开发区办公场所很宽敞(前年6月份,我本人和一个有实力的老板在浦市亲戚的带领下去过那里),至少有三层楼有十多间房,住房也很多有几套,就在二中下面,是县里拨给他们办公的,属于国有资产。后来,据说成立古镇管委会,两块牌子一套人马,就将原从浦市自来水厂租来的办公楼也给浦市经济开发区办公。他们共有工作人员不到30人,根本不需要这么多的办公用房。如今又去购买古院子做办公室,实在是浪费。从根本上违反了中央八项规定,我们要提倡艰苦朴素、勤俭节约的优良传统,要从根本上去反腐倡廉。如果县里同意这么搞,是否与中央及省里的精神有违背?请泸溪县方面深思!此外,泸溪县大力推进浦市古镇旅游开发是好事,需要大量资金,而资金主要来源于上级部门的支持,应该把有限的资金用到点子上,不能滥用专项资金。今年春节,我专门去了浦市看了看,发现已经铺上青石板路了,但从群众中了解了一下,也颇有微辞。一定要严格加强对工程质量、投资等方面的管理,尤其是对参与工程管理的工作人员的管理,严厉禁止工作人员和施工包头有经济上来往或参与到其中(在古镇有所传闻),不要出现工程完工,干部倒下。以上仅供泸溪父母官参考
向中纪委举报!向中纪委举报!
真正快要倒的院子,他们是不会轻易投钱维修,有关系的早就给打扮得漂漂亮亮,普通百姓的院子只有干等的分,还不知要到什么时候,如果这间院子没被管委会买下,他们才懒得管,要不也不会等买到手才大搞,现在如愿以偿名利双手了。
县政府怎么不回啊?一个路灯,你们管的好急,我相信你们是务实的。你们是不是就只会管晚上路灯照到别人家这样的大事啊!
大家不要轻信,应该注意那人的真正意图,不上当!出让方有没有资格出让房,是他们家的事,与你何干?你购不着吧!交易经过公证,你见过房地产转让公证书?怎么一点不负责人!
2015-03-19 21:54: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