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化县聚星村支书曾庆荣为非作歹20多年,村民忍无可忍
2016/6/20. 11:51:51
请求查处新化县桑梓镇聚星村村支书曾庆云严重违法乱纪行为的报告
我们是新化县桑梓镇聚星村村民,现实名举报我村现任村支书兼村主任曾庆荣涉嫌严重违法乱纪的行为。曾庆云在我村任村支书兼村主任已经将近20年,在他在任期间,一手遮天,村党支部和村委会形同虚设,其他村支两委成员只是摆设,任由他一个人为非作歹、胡作非为。现将曾庆荣的主要违法乱纪事实列举如下:
一、利用计划生育政策敛财,充当违反计划生育法的保护伞;
曾庆荣对违反计划生育法的行为实行“放水养鱼”政策,通过包小孩落户的方式收取村民钱财,少则几千,多则几万,这些钱直接进入曾庆云的口袋,国家的计生政策到了他手上反成了他牟利的工具,村民的正当或者违法生育都成了他牟利的渠道。
二、滥用职权,胡作非为;
他拿百姓几十亩茶园变成了荒废之山,其中几十亩就自作主张,没通过任何一个百姓同意就租给了他侄子《曾友平》30年,这20多年以来,百姓也从没收到过一分的租金,
三.滥用职权,胡作非为,
自其上任伊始,他就利用职权为其老婆办理低保待遇,而以曾庆荣当时的条件是没有资格享受低保待遇的,本身曾庆荣在村里是富裕家庭,他以其两个儿子名义建两栋别墅,家里又有小车,我们也不知道他哪里来的那么多钱。相反,村里其他应当享受低保待遇的村民却无法享受低保待遇。对于本村符合低保条件的村民不予办理低保,而对与其沾亲带故的村民即使不符合条件也帮其办理低保待遇,同时用办理低保作为其拉拢村民选票的工具,导致村民民怨沸腾。
四、挪用、贪污集体财产;
曾庆云利用村里修路、自来水项目、修水轮坝、修水圳、把学校改成村委会办公楼,骗取国家《村委会项问资金》的机会大肆挪用、贪污集体财产。
在修建村级公路的时候,克扣我们村里1300多村民五年的水淹粮钱款,每人每年扣240元,五年半总计就是1710000余元,还有政府补助180000元每公里,而修路才2.5公里左右,修路开支大概是26万元每公里,其余的钱款136万余元都不知去向,曾庆荣也没有向村民公开任何账目及资金去向,甚至还声称修路村里亏损了6万元,但是也没有向村民明示亏损明细账目。
另外村里报建的修水轮坝、修水圳的国家补助款也被贪污,修水轮坝、修水圳只是骗钱的幌子,巧立的名目,实质上这些工程只是做做表面文章,偷工减料,以次充好,是一些豆腐渣工程,这些工程的水利目的没有达到,却为一些人贪污国家的钱提供了机会和借口。
五、违法向村民收费,搞权力寻租,侵占村民的国家补贴费用;
村民李义忠为了建房自己通过国家优好的政策,自己申请好了手续,被曾庆荣强制收取10000元手续费。
村民李启付也被曾庆荣收取手续费几千。
村民谢元新违房重建完只收取到政府补3000多元,其中都被曾庆荣个人贪污。
村民谢伦辉建房申办建房手续,曾庆荣绞费好几千。
村民谢定华为了建房子申办建房手续,被曾庆荣收取7000元手续费,本来依法依规办好建房手续才几百块钱,但是曾庆荣利用手中的权力,鱼肉百姓;
村民谢光辉系库区移民,好不容易申请到库区危房改造指标,得到了国家给的危房补助资金30000元,被曾庆荣拿走了13000元,真是贪得无厌,雁过拔毛。
六、村级财务和重大事项从不按政策公开,作风霸道、独断专行;
按照国家法律政策规定,村级财务和重大事项都要向全体村民公开,曾庆荣在20来年的任期内,从未公开过村级财务,也不敢公开财务。村里也没有理财小组,国家下拨的救灾款、低保款、项目款、工程款的使用情况和去向村民一概不知。《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在聚星村形同虚设,法律成了一纸空文。
上级下拨的救灾款、低保款,曾庆荣从不按政策办事,造假名单、张冠李戴,任意发放给家人和几个要好的村民,导致该享受的享受不了,不该享受的倒享受了。
以上事实,只是曾庆荣部分的违法违纪事实。
综上所述,曾庆荣身为党员干部,其行为不仅触犯了《中国共产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规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律》等相关规章纪律,还触犯了我国《刑法》第271条、第273条的规定,有侵占、贪污之嫌。他们的行为已完全丧失了共产党员的基本本色和敬业职守。让他们继续担任党员和干部,不仅损害共产党在民众心中的威信,也会进一步损害我们全体村民的各项合法权益,不利于社会稳定和地方经济发展。
我们全体村民强烈要求上级党政机关及司法纪检部门依法查处曾庆荣的违法违纪行为,强烈要求撤销曾庆荣村支书的职务,以平民愤。
我们期盼省市县党委、人大、政府部门和上级领导,为民主持正义,清除党内腐败分子,我们万分感谢!
特此报告
报告人:新化县桑梓镇聚星村村民
二〇一六年六月二十日
网友“用心体会人生”
您好
关于您在红网百信呼声反映《关于新化县聚星村支书违法乱纪行为的报告》的信件,我镇已收悉。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立即由镇纪委牵头组织相关部门对您所反映的事进行调查核实,现根据调查情况回复如下:
一、利用计划生育政策敛财,充当保护伞的问题。经调查,该村近年来虽有违法生育现象发生,但未有确凿证据证明村支书曾庆云非法敛财。
二、滥用职权、胡作非为的问题。经核实,该村2014年前低保评定不严谨,存在人情保、关系保的现象,曾庆云家属曾享受过低保。2014年7月全村重新进行了低保评定,镇派工作人员进行了严格把关,村支两委严格按政策评定,体现了低保评定的公平公正。曾庆云家人也不再享受低保。曾庆云家的两栋新房系曾庆云两个儿子在外务工经商赚钱建的。
三、您所反映挪用、贪污集体财产的问题。经调查,该村从2006年通过与村民达成协议,用二者相结合的方式,共计扣村民后扶资金120余万元用于公益事业开支。近年来,该村渡改桥工程耗资80余万元,村级主干道水泥硬化花费30余万元,修建了水轮坝,对农村农电网进行了第三期改造。现未发现曾庆云在集体财产使用中有明显违纪行为。
四、违法向村民收费问题。经调查,曾庆云没有收取谢定华建房7000元手续费,谢定华曾因建房委托曾庆云办理建房手续,曾庆云花费了一些路费等开支,这部分费用由谢定华支付了,曾庆云并没有从中牟利。谢光辉危房补助资金上级虽是按3万元下拔的,但经镇调查之后,是按2万元下拔的,镇政府也没有从中截留资金。谢光辉享受了2万元补贴。
五、村务公开问题。经调查,该村形式上进行了公开,设有理财小组。村务存在部分不规范的现象,镇党委、政府已责令其加强整改。
桑梓镇人民政府
2017年12月6日
2017-06-14 23:52: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