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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这样处理违章建筑我不认同!

2024-8-27 20:54:12发布次查看发布人:
地址彩香一村三区55幢西单元102,下面有我五次投诉后给我的回复截图,尤其第五次的回复,什么叫老新村改造予以保留?是第几次改造后保留下来的?哪样的改造能保留这样的违建?而且不论多长时间违章建筑都不能成为合法的吧?难道他这违建是《城乡规划法》和《土地管理法》出台前就建好了?现在苏州正在开展331整治,难道这样的违建就没有火灾隐患?
姑苏区便民服务员 网友您好,经属地城管中队现场调查了解到,该处搭建为现房主买房时就已存在,属于历史遗留问题。针对此情况,属地城管中队已按程序进行查处。
懒政、不作为

2018-6-3 16:15: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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