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乔丽晶地下人防车位已经在2014年9月由开发商交给了业委会。业委会没有公平公开的分配地下车位,把地下车库以各种拉关系走后门的形式给少数人无尝占有(一个月仅交30元的照明费)。至今已三年,还没有改过。请住建局人防办介入这起明目张胆严重侵害全小区业主的违法行为。
工业园区便民服务员
网友您好,关于您反映的问题回复如下:自2007年入住以来,和乔丽晶地下人防车位一直作为小区免费车位使用(每月每辆车只收30元卫生照明费)至今。根据《苏州市住宅区物业管理条例》规定,业主(代表)大会依法管理物业管理区域内全体业主物业共同事务,并对全体业主负责。业主(代表)大会作出的决定,应当经过物业管理区域内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占总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同意,并且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公告。我们已将您的建议意见转告业委会,希望您将建议意见以书面形式提交业委会办理。
湖西社工委
2017-6-2 13:30: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