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请教住建局物业处我是小区业委会成员,我们现在一共5个成员,想增加6人至11人,我们也是第一次做业委会的事情不是很懂,请问要走什么样的流程才能住建局备案增加进去,谢谢!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便民服务员
我们已经关注此事,正在调查处理中,敬请期待。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便民服务员
网友你好。关于小区业主委员会问题,由于你没有提供小区名称。
《江苏省物业管理条例》:第十四条 物业管理区域内已交付的专有部分面积超过建筑物总面积百分之五十时,建设单位应当按照物业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的要求,报送下列筹备首次业主大会会议所需的文件资料:
(一)物业管理区域证明;
(二)房屋及建筑物面积清册;
(三)业主名册;
(四)建筑规划总平面图;
(五)交付使用共用设施设备的证明;
(六)物业服务用房配置证明;
(七)其他有关的文件资料。
第十五条 符合成立业主大会条件的,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在收到建设单位或者十人以上的业主公开联名提出筹备业主大会书面申请后六十日内,组织成立首次业主大会筹备组。
筹备召开首次业主大会会议所需费用由建设单位承担。
第十六条 首次业主大会筹备组由业主、建设单位、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社区居(村)民委员会等派员组成。筹备组中的业主成员由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组织业主推荐产生。
筹备组人数应当为五至十一人的单数,其中业主成员应当不少于筹备组人数的百分之六十。筹备组组长由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指定人员担任。
根据条例规定,业主委员会人员增加,可以按照程序,直接向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提出书面申请,要求召开业主代表大会,在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监督下,重新选举产生新的业主委员会,合法的业主委员会,可以直接到区住建局备案。苏州市住建局物业处咨询电话:65245557。
2017-1-7 07:52: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