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委会将出入口位于小区内部办公楼出租,开了个饭店,油烟问题先不说了,一到下班时候来吃饭的部分车辆贪图方便把原来就不宽的道路堵得都不能会车了,部分车辆停到饭店专用停车场(村委会广场)。
请问:1、村委会将该处办公楼出租给饭店是邀请村民代表开过听证会?
2、村委会广场属于村民公共活动场所,傍晚时间村民都在那里健身活动,而且有很多小孩玩耍,作为饭店的停车场合理吗?
昆山市便民服务员
网友您好!高新区答复如下:关于您反映的小区内入口处开饭店问题,现答复如下:关于村集体资产出租,泾河村都是集中召开听证会,并把出租收入公示给村民知道的。关于村委会广场,并没有作为公共停车场用。由于现在小区停车位数量确实不能满足小区车子的停放需求,村委会广场作为了临时停放点,以缓解小区停车难的问题,并安排了人员对临时停车进行引导,确保小区居民的活动空间。另外,在泾河村在小区大门口设置了多个障碍,到高峰期就放在大门拐弯处,确保车辆的通行,现乱停车阻碍通行已经得到了解决。
2017-7-12 11:24: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