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的第64条的规定,擅自改变物业区域内公共建筑和设施用途的,处5-20万元罚款。江苏省物业管理条例第36条的规定,物业用房应是地面以上房屋,由建设单位负责装修,具有独立正常使用功能。但中海国际社区(海悦花园)六区物业,违规将小区内35幢负一楼的地下空间作为保洁与绿化用房,包括办公室,用餐室,休息室,仓库等。吃饭时间,人员集中时有几十位老年人在负一楼用餐和休息,负一楼没有卫生间,这么多老人在负一楼,对本幢楼业主造成严重的环境与安全影响。烦请住建部门核查,海悦花园35栋负一楼做保洁与绿化用房:1.是否符合相应法规;2.是否符合建设规划与设计要求;3.是否存在物业擅自变更用途的情况。4.使用前是否有办理相应申报与验收手续。如不合法,请要求立即清理干净,并请依据相应法律法规给予处理。谢谢!
工业园区便民服务员
网友您好,针对您反映的情况,社区居委会与小区物业公司进行沟通协调。物业公司表示,现已将35幢负一层的保洁与绿化临时办公点搬离。居委会已提醒物业公司加强小区管理,尽量减少对35幢及周边业主的影响。如有需要,您可直接向物业公司(65960666)具体反映。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苏州工业园区湖东社工委
工业园区便民服务员
今天没任何改进。
2017-11-5 15:18: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