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2013年位于梅巷二村拆迁原址居民,今年5月份经多次反馈才拿到现惠宇华庭3幢503室房子,现因原平江区征收中心在撤销前遗漏一笔款项公章,而导致拆迁办未将剩余拆迁款打给市保障房公司,导致我房产证无法办出(小区同当时拆迁户均已办出产证),目前负责剩余事项的为融合建筑有限公司,但现在融合公司因为原平江征收处已取消,缺少一枚章印,拒绝打款,经多次沟通后他们公司表示平江区征收中心撤销后因由贵部负责补敲公章。(娄门街道愿意敲章,但融合建筑公司认为,这笔款项是属于征收范围的财政,不认可此章,只认可贵司公章!)望贵部早日给予解决建议,谢谢!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便民服务员
我们已经关注此事。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便民服务员
网友你好:经联系融合建筑有限公司,他们表示该问题已经解决,正在办理过程中。如有疑问请联系融合公司。
2018-6-2 18:55: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