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天看到门上贴了电费缴费通知单,今天用支付宝->生活缴费,发现会收2元违约金!!
请问我到底违反了哪条约定?
没有人明确告诉我缴费的期限是哪天,是单月还是双月。
除了缴费通知单,没有任何短信微信通知我赶紧缴费。我看到通知单没两天就来缴费了,很遗憾还是违约了!!难道你们是在最后一天才贴单通知的???
通知单还威胁说连续两次违约就会纳入征信系统,请问是谁给你们的权力??
谢谢!
苏州供电公司便民服务员
尊敬的“woodwater”网友:
您好!由于您未提供详细用电户号,我公司无法准确判定并核查您所反映的问题。在此向您介绍我公司电费缴费方式的相关规定。
1. 新装用电客户我公司会提供交费卡,卡上注明抄表日期和缴费时段。
2. 客户在规定交费期内交费不收取违约金,超过交费期次日起居民用户按每日欠费总额的千分之一计算收取违约金,电费违约金收取总额按日累加计收,总额不足一元按一元收取。(【供电营业规则】第九十八条)
3. 目前出现客户不了解缴费情况的主要是承租户、房产变更后的新业主,由于在租赁交接和房产交接时,房东和原业主未交接相应缴费材料造成此问题产生。
4. 根据江苏省和苏州市诚信体系建设要求,逾期缴纳公用事业费用一年二次及以上将会作为失信行为上报苏州市和江苏省征信办。为避免上述情况出现,在此提供解决此类问题如下方式:
1) 租赁承租人可向房东索要电费交费卡,或根据本户所用电表编号致电供电服务热线95598查询交费卡号,获取本用电地址抄表时间和交费时段。也可绑定供电微信公众号或下载掌上电力app获取相关信息。
2) 对于房产变更后的新业主,可携带本用电地址新的房屋不动产产权证和本人身份证至供电营业厅办理更名过户手续,营业厅将会为您提供更名后新的交费卡。同时也可绑定供电微信公众号或下载掌上电力aap便于今后及时获取相关用电信息。
感谢您对我公司工作的监督。
2017-7-13 20:06: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