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名上访报告
致:中共人民政府(湘乡梅桥镇政府):
我叫郭成元,女,汉族,出生于1958年2月6,今年60岁,家住湘乡市梅桥镇永福村泥鳅塘村民组117号。身份证:43032219580206****。丈夫(肖思科)于2010年重病多年医治无效去世,家有三女一子,其中大女,三女已出嫁,儿子因家里条件困难问题,多次相亲未果,于2016入赘到女方家(户口未签)二女因先天性精神病不能生活自理,且需要人时刻陪护,一直由本人看守照顾一切的生活起居。老天弄人,本人于2014年10月3出了重大车祸致残,一条腿至今还不能正常行走,基本丧失了劳动能力。当时因是拖拉机无保险,经司法调解虽有赔偿,但只够医疗费用。致使生活更加困难,多年受到政府的高度重视及关注,从2009至今都是建档立卡的贫困户(低保户),给我这贫困的家庭带来了帮助与温暖。
可是好景不长,在今年村合并后不知什么原因取消了我家低保户的资格。据我在当地村民处了解到,说是因我崽有台价值三万块的小车,所以取消低保户的资格,此车是两年前媳妇出钱购置结婚用车。我相信人家没有车不一定没有买车的存款,且我觉得此条应视情况而定,事实是一家五口人中只有一个主要劳动力(媳妇无业在家照管只有几个月大的小孩),两个残疾人,这样的家庭都没资格得到政府救济的话,这国家政策是不是让人匪夷所思?其次在本次低保户的评选过程中并没有镇村级干部走访调查,到我家了解情况,并且大家质疑的是低保名单从何而来,评选过程,条件又是什么?村干部也没有明确的标准公布与众,更让人民群众云里雾里。
三村合一本是为了更好的解决人民群众的生活困难问题,维护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更好的为人民服务,可是现在却发现现有村干部未能本着为人公仆的精神,解决人民的问题,使国家提倡的帮扶政策成为空谈,甚至是笑话。该扶的没有扶,不该扶的都扶上了。并且国家政策规定帮扶对象应得到人民群众的认可,坚持群众路线,尊重群众意愿,识别结果经得起群众的检验。事实求事,严禁弄虚作假,杜绝人情户,关系户,杜绝优亲厚友,平衡照顾。据了解在本次评选低保户的十几个名单上竟然还有多个家里房子装修豪华,无残肢缺臂,身体健全,可以正常劳动的村民。请问村委是从何角度评选而来,而那些精神有问题的,残障人士等,都未被评选上,请问这些不能解决个人生活问题的无能人士该怎么办?父母年迈,兄弟姐妹虽有援助之义,却无抚养赡养的职责,此类人不应成为国家救济的对象吗?正义何在,公道何在???因而此次评选的结果,难道不值得深思质疑吗?此事更是引起了人民群众公愤,觉得有失公义,那么是政策问题还是裁定者的问题希望政府对此事件作出合理的解释,还人民群众公道并对此次名单重新审核。现附永福村村民联名签名一份,望政府予以重视并早日给人民群众答复。
至此,敬礼!
上访人:郭成元
2017-6-28
网友您好,对您的问题回复如下:您的女儿因先天性精神病不能生活自理,但她目前没有身份证也未办理残疾证,根据农村低保清理整顿的相关文件精神及农村低保评定相关政策,您整户家庭虽然有困难但不符合低保条件,不能整户纳入低保,故未享受低保。现在村干部正在协助您女儿办理残疾证,在残疾证办理后,我镇将根据相关政策将您女儿纳入农村低保。若您还有其他疑问,欢迎您来梅桥镇人民政府反映,或者来电反映,联系电话56469011,谢谢您的支持与配合。
梅桥镇人民政府
2017-06-29 22:22: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