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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地2014-g-49(1)号地块工程设计变更”的业主反对意见

2024-8-16 5:12:58发布次查看发布人:
开发商尚未征求已买房业主意见,在2018年5月31日,私自变更设计,有涉及2#,3#,5#,8#楼南立面主卧室窗户分隔由三扇变两扇,起居室客厅阳台门分隔由四扇变为两扇;住宅2#,5#楼东西立面客卫窗户由两扇变为一扇。原设计已获规划局批准的工程设计方案比较科学,此次变更不符合日常生活的需求,损害了业主的利益,也损害开发商形象。业主坚决不同意变更设计。
市规划局便民服务员 网友,你好:根据《江苏省城市规划管理条例》,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时,涉及规划变更的,应当重新听取利害关系人的意见,依法依规审核。另根据合同法,业主可依据民事法律和合同条款依法维权。

2018-6-5 08:47: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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