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实名举报江苏省太仓市璜泾镇鹿河飞鹿宾馆消防不符合标准,消防审批过程有问题。详细说明如下:2017年7月10号本人接到自称是太仓市消防大队电话,向本人说明飞鹿宾馆于2017年6月19号拿到了消防证,让我后续不可以再举报。经过了解,飞鹿宾馆连喷淋系统、消防栓、消防报警系统等等这些基本的消防器材都没有,凭什么可以取得消防证??取得的依据是什么?有没有存在暗箱操作,违规审批还是行贿受贿呢?烦请上级消防领导查实!飞鹿宾馆无证经营已经不是一天两天了,几年的时间里为什么就没有相关部门来检查这些证件呢?说是对宾馆的违法经营进行了罚款,请问罚款的凭证在哪?有图有真相吗?难道只是罚款就没有必要停业整改吗?宾馆这些年违法获利数百万,只是形式上罚款两三万,这样的违法成本实在太低了!另外宾馆老板三番五次对我举报事实进行威胁恐吓,态度嚣张蛮横,是谁在通风报信?是谁让他有如此的后台可以有恃无恐!本人必将举报到底,也希望有关部门能够公平公正公开处理宾馆取得消防证是否有违规操作,还社会一个公平公道!
太仓市便民服务员
"鹿河小蔡 ”网友:
关于你反映的问题,现太仓市公安局答复如下:1、该单位已于2017年6月19日接受消防大队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并已取得合格证(文号:苏太公消安检字〔2017〕第0037号);
2、该单位设置的消防设施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3、此前消防大队对该单位未经开业前消防安全检查擅自营业的违法行为已做出罚款叁万整并责令停产停业的行政处罚,并向该单位填发《行政处罚决定书》(苏太公(消)行罚决字〔2017〕0095号)。
2017-7-11 14:33: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