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目前孕第八个月,工作时间与其他员工无异。按照打卡时间计算,周一至周五工作工作时间为早九晚六,9小时。但周六周日工作分别为8:00-18:00和8:00-20:00,10小时和12小时,综合一周工作时间为43小时。并且没有给员工缴纳住房公积金。请问以上工作时间和待遇该单位的做法是否合法?如果不合法我该如何维护自己的利益?
市公积金管理中心便民服务员
“luffy1116”网友您好!根据您提供的信息,关于“没有给员工缴纳住房公积金”事宜,请私信告知您的电话联系方式,以便我们详细为您解答。谢谢!
市公积金管理中心便民服务员
luffy1116网友,您好!已与您电话联系,并向您解释说明,目前您已知晓。根据国务院颁布的《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苏州市人民政府令第93号《苏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办法》规定: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统称为单位)及其在职职工,均应依法足额、按时缴存住房公积金。您单位未按规定缴纳的,请您提供本人身份证、劳动合同以及工资收入情况到苏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姑苏分中心缴存科反映,以便妥善处理。姑苏分中心将根据您的要求,暂时不与您单位取得联系。如您还需反映情况的,请与姑苏分中心缴存科联系,联系电话:65236913。感谢您对公积金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你在现单位工作多久?这个很有必要
要扣掉你中间休息时间
5x9十10十12=67h
一周没休息的?
用工性质貌似有问题?还有,有事说事,别把孕妇扛在前面,这事谁干谁负责。
按照国家规定,加班时间不得超过36小时(包含周六日),另外住房公积金没有规定一定要每个员工都要缴纳,
没有休息天,这就不正常了.人性化点,孕妇要给相应点照顾.
有的人到一个单位入职不到半年,怀孕却有七八个月。有的小公司入职前体检不太重视,被碰瓷也是哑巴吃黄连。
是的,其实这种情况也应该算是“碰瓷”
本文是不是类似情况,就不清楚了、、
不管是企业单位还是事业单位,都会遇到这样的问题。有的人入职前对单位的“要求”一口答应,入职后马上各种情况全都出来,你不同意其做法,还要被指责、投诉。这也就是为何双方要事先签订入职协议。厉害脚色不怕与你签,先进来在说。到时候我行我素,反过还威胁领导说是要将单位告上法庭。本地年轻人胆子小,这样做的少。
螃蟹网友:你将上述对不起交通系统孕妇员工的话删除吧,你们这些水军又丢交通局的脸了。
我在你的另外的帖子里说过你了。别把和你有不同见解的都说成是水军。没那么多水军!你该宣传绿色环保就宣传环保。如果确实对公交公司有意见或建议也可提,但别把不认同你的网友都说成是水军!
我道什么歉,哪里讲得不对?入职不到半年怀孕七八个月,这种情况不是碰瓷是什么?法律上没问题,做人上就很绝。
177****8832
去年8月初入职
四十三小时是一周公司排班时间的总时间了
有的,一周一天,43小时是一周排班的上班时间总和
我主要就是想咨询孕妇这个上班时间是否公司存在不和规矩。公积金的问题是所有员工都一致的,顺便也咨询一下公积金是否有规定公司必须给员工缴纳。可能表达得不清楚
2018-5-5 23:38: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