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环秀湖花园二期业主,现在物业给我们发了一个文件,见图片,说目前车库未达到销售条件,要求自5月1日起有偿使用车库,车库费用一个月280元,请问 这个收费是否有物价局的备案文件,是否合规合法??按照发给我们的文件里的意思,物业和开发商要先收我们几个月的租金,然后再卖车位,这不属于重复收费吗?交房都大半年了,车位迟迟不卖,我们车位是要买的,不会租的。请相关部分协助调查环秀湖花园开发商和物业的这种对车位只租不卖的行为是否合规合法,收费是否有相关备案文件?谢谢!
相城区便民服务员
经与开发商沟通,由于轨交公司要对环秀湖停车场内伸缩缝改造整改,部分车位可能受到影响,故无法对车位一次性转让使用权。目前车位采取租赁的方式提供给业主使用。待车位改造完成,开发商会对车位一次性转让使用权给业主使用。关于收费是否合规问题,根据《关于印发苏州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苏价规字【2014】4号)、《苏州市规范住宅小区汽车停放收费规定》(苏价服字【2014】85号)规定,室内车位(库):汽车停放费最高不超过300元/车.月。相城区住建局二〇一八年四月二十日
相城区便民服务员
关于您投诉的问题已与环秀湖花园物业方进行了沟通以及了解,环秀湖花园车位暂不销售。目前室内车位按固定租赁和临停缴费两种收费方式,相关收费标准经相城区物价局批准,同时不管是固定租赁还是临停收费,物业都会开具正规发票给业主。相城区高铁新城二〇一八年四月二十日
相城区便民服务员
您好:您关于“环秀湖花园二期车位只租不卖”的咨询已收悉。根据《江苏省物业管理条例》第六十二条规定:物业管理区域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其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住宅小区汽车停放收费的通知》(苏价服字[2014]85号)规定:住宅小区露天车位停放收费最高不超过150元/车位.月;室内车位(库)停放收费最高不超过300元/车位.月,其中车位租金最高不超过240元/车位.月、停放费最高不超过60元/车位.月。感谢您对价格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相城区物价局2018年4月23日相城区发改局二〇一八年四月二十三日
卖你20万一个的话又要投诉了。。。
只卖不租可以投诉,只租不卖倒不涉及违规的。
车位是人家的,是租是卖都是合法的
只要是收费不合理,就要反应情况
套路,你懂的
都是唯恐天下不乱的,吓投诉
出售和出租都需要有行政批复,物业不给提供物价局或工商局的批复文件。
喷子请绕道。
也不能说需要批复,应该说是,要备案,备案以后要在门口做公示牌。价格首先要看大家购房合同上应该有关于车位租金的约定,只要不高于这个就没啥问题。如果高了,那就需要住建局纠正了。
你是开发商或者物业的人吗
对,应该是备案文件,现在业主一直在要求但是没有看到。
另外一个问题是很多业主是有购买车位计划的,本来只需要付一次性购买费用即可。从现在做法来看,明显是要先付一段时间的租金,然后再出车位费,同样的东西为什么要付额外的费用这个很不理解。
停车收租金是合理的,但是强制要求先租才能买情理上说不通,普通商品这样的做法肯定是按二手价来折旧,但是车位明显不具备这个属性。
280元一个月算便宜的,我们花了几万块(买的早),每月还要50块的所谓管理费。开发商也好,物业也好都是追求利益最大化企业,在现行市场环境下业主无法改变其本质。
(经与开发商沟通,由于轨交公司要对环秀湖停车场内伸缩缝改造整改,部分车位可能受到影响,故无法对车位一次性转让使用权。)既然造成无法出售的原因是轨交公司,那么,这个单是不是应该由轨交公司来买,而不是业主。停车场造好这么长的时间,轨交公司也运行了这么久,这种整改伸缩缝的问题为什么到现在才发现要改?
这个因为伸缩缝产生的噪音从刚开始入住就已经多次投诉,给出的回复都是正在想办法整改,正在招标,正在……一直没见到具体行动。我们整天头枕着铁轨睡觉,
卖20万一个,你要买不?开发商就等涨价。
(你们爱租不租,以后爱买不买,还土豪另当别论,环秀湖7千块的时候没啥人买,现在2万怎么像傻子一样买啊。
你们这种业主也真是难伺候,低价小区的业主老摆着高档小区业主的谱,累不累啊,别开车好了.)这是那个newsuzhouer的人的私信回复,这个人肯定是销售人员,说这种话,那你去高档小区做销售,为什么要来抵挡小区做销售啊。你既然说是抵挡小区,那开发商为什么要用高档小区的车位租赁费啊。都是普通老板姓,有些时候换位思考下。与人为善,就是与己为善。
2018-4-19 10:53: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