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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猛于虎,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就问公平否

2024-8-9 9:53:49发布次查看发布人:
2018年3月2日上午8:45左右,本人驾驶的小轿车由东向西,驶过新区向阳路与塔园路路口大概10m处,与从对向车道待左转的车后驶出的电动车发生碰撞,碰撞后靠边停车,下车查看伤者,伤者昏迷,口吐白沫,腿部出血,先后拨打120、110。 伤者被就近送至明基医院抢救,到医院时已经瞳孔放大,医院下达病危通知书,同时民警对我进行酒精测试和抽血,随后我被警车送到虎丘交警大队,由虎丘大队狮山中队民警俞*警官(警号:041463)对我进行询问和笔录,下午4点多被放出。询问录笔录有个要害问题,问:你当时车速多少。答:事发太突然,没在意,不清楚。问:你大概估计一下呢。答:大概六、七十吧。后来细想想应该没有,办案民警断章取义。(该路段限速30) 3月3日,去医院看望伤者,并垫付医药费8千多元。 3月29日 拿到验车报告。 4月2日 拿到痕迹鉴定报告。 4月16日 拿到事故责任认定书,同等责任,并且被告知车辆被申请财产保全了,法院过几天会有通知寄给我,但是我一直没等到。 想问问苏州交警虎丘大队,法律规定你们应该什么时候放车?该放车的时候不放车,你们违法!你们为什么要替家属争取时间?是你们的良心么?是因为伤者是苏州人,我是外地打工的,保护主义?还是。。。不得不让人深思。 拿到事故责任认定书时,我就表示不服,想申请复核,我父亲就劝我,你换位思考,人家人毕竟伤的这么重,我们有保险公司,在不承担刑事责任的情况下,尽量让人家多得到些经济补偿,我同意了。期间我去过苏州交通警察支队,接待我的民警一直在安慰我,同等责任的情况下,机动车承担60%,苏州地区是60%-70%,正常情况法院会偏5%,也就是65%。 车辆被保全和扣押,车子拿不到,而且每天还会产生停车费。这个费用不知道谁来承担? 我每次去交警队,不管是从交警口中还是家属口中,得到的消息都是正在恢复,有点意识了,越来越好了,要求我垫付医药费,甚至在交警面前三番两次威胁要打我,把我打成伤者那样。保险公司了解到情况是,伤者已经脑死亡,没有自主呼吸,生的机会已经很渺茫。 在这里确实要感谢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对我的支持和积极配合。 截止2018年5月4日,已经产生将近60万元的医疗费用。 5月7日,虎丘法院开庭,审判员:陆*法官,我看到一张法院出示的没有公章的财产保全通知书,法官确实对我解释过,因为工作人员忙,没找到公章,让我将就一下。因为通常情况下,机动车和非机动车发生事故,交警已经在认定责任时偏向非机动车一方,所有我方主张按6:4的比例赔偿,原告主张7:3的比例赔偿,最后法官表示择日宣判。 5月8日,家属经过医院同意,将家属转入附二院继续治疗,估计总费用会超过200万。 5月20日,我收到一份落款为5月9日的宣判书,我承担70%。看到的一瞬间,我媳妇潸然泪下,说了句真黑暗,这哪是同等责任,分明就是主要责任。5%意味着多承担10万以上的赔偿。如果法官站在公正的立场上,平衡双方的主张,也应该是65%。这里又让我浮想联翩。 等待责任认定书期间有一个小插曲,事故发生当天,因为要测酒精和验血,出警的民警拿走了我的身份证,之后一直没还我,期间因为要协助家属办理道路救助基金和去保险公司办理1万元先期理赔,需要身份证,真的很不方便。我先后去过狮山中队1次,虎丘大队3次寻找身份证,出警的民警说连同材料、驾驶证、行驶证一起放在档案袋里交给虎丘大队了,虎丘大队警官回答:肯定没有。结果通知我拿事故责任认定书的时候,看到身份证就在档案袋里。我三番两次找身份证,档案袋就在你办公桌左手边,你连找一下的时间都没吗??? 在这里分享点过来人的经验,广大车友们以后第三者责任险一定要买150万!150万!150万!一定要买不计免赔。 以上是我这两个多月来的经历,总得来说,苏州有些职能部门给我的印象就是权力大于法。 欢迎可以帮助我或者能解答我疑惑的人联系我。 苏州真的很美,我想留下来,再过5个月我也是苏州人了。
高新区便民服务员 网友:您好!经核查,您于2018年03月02日08时51分左右驶苏e-3x31b小型轿车经向阳路由东向西行驶至塔园路路口西附近路段时,其车前部左侧与在上述路段由南向北横过道路的吴某所驾驶之电动自行车右侧相撞,事故致吴某受伤,二车不同程度受损。我队在该起事故的处理过程中严格遵循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在法定期限内进行了调查以及相应的各项检验鉴定,而非偏听偏信某一方的陈述。基于调查和鉴定结论,我队认为:您驾驶机动车辆通过事发路段时车速偏快,对前方路面情况疏于观察,致遇紧急情况采取措施不及,是造成该起事故的一方面原因;吴某驾驶电动自行车在事发路段上未按规定横过机动车道,是造成该起事故的另一方面原因。我队遂于2018年04月16日依法认定此事故由您与吴某负同等责任。吴某家属将该案诉至法院。由于该起事故中吴某伤势严重,医疗费用巨大,我队尽职尽责为双方当事人进行了关于医疗费用的先期协调。在关于您车辆的各项检验鉴定进行完毕后,我队依法告知吴某家属关于财产保全的时限和要求。我队在法定期限内接到苏州高新区人民法院的财产保全文书并遵照执行,同时告知了您。与此相关的所有材料,您均可至我队查阅。【虎丘公安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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觉得不公平就打官司!用法律解决!
鬼探头,照你的描述。不超速人轻伤可能他主你次,现在都超速了还是重伤,肯定你主他次了。搞不好吃官司了。。。
看情况属于鬼探头的那种,因为有b车的遮挡这种情况突然窜出来根本来不及刹车 电动车压黄线了吧。按撞击程度来说好像很严重
楼主,这不是三者险多少的问题,而是有人伤或死亡的情况下一定不能乱认责,血淋淋的教训啊,而且我觉得对方主责~
没有类似的经验,只知道两车相撞好办,涉及到人伤,尤其是重伤没那么好解决,表示同情楼主,继续关注此事
车祸猛于虎!
绝对不公平,逆向行驶也能判同等责任?
车速鉴定呢?
1.对方在机动车道行驶 2.对方逆向行驶 3.你就一个所谓的车速偏快,但是再怎么慢也阻止不了对方撞你啊
楼主思路不够清晰,这种事情发生了,第一强调自己没有超速没有违章,不知道事发路段限速和事发时我方车速是你最大的软肋,你这点证实了你确实“疏于观察”,当然笔录是一方面的证据而已,既然上法庭你就应该当庭翻供,如果警方和对方坚持说你超速就让他们去找证据,没有证据那么你就是没超速,而且已经看到了对方并且刹车,碰撞原因只是对方事发突然反应时间不足,你可以让专业人士计算30km/h的情况下刹车距离是多少来证明你没时间做出反应,第二,强调对方穿插非机动车道是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并且当庭质疑对方刹车性能并且提出鉴定要求,这一切似乎在你爹嘴里就是没人性,但是必须这么做 这里也敬告各位机动车驾驶人,驾驶车辆就算你超速,也必须了解当前路段限速多少,出事的时候回答交警提问必须是比限速低,而且完全没有违章,哪怕有也必须没有,绝对不能因为“有保险”随意回答问题,如果不知道该怎么回答,和电视剧里一样一句话也别说,跟警察要求请律师,有律师陪同的情况下才能回答问题
限速60以下的,不能超速百分之五十。限速30的,只能跑45,楼主超速了。
没有车速鉴定,交警就是已经我的询问笔录定责的
我每天上下班走向阳路,哪里标识的限速30啊
首先多谢网友的关注,可能是我没有表达清楚意思,就像我父亲说的,对方毕竟伤得这么重,交警部门偏向伤者,我没有意义。 主要觉得不公平的是: 1、车检报告和痕迹鉴定报告都出来了,虎丘大队没有按法律规定放车,而是替家属拖延时间,已经违法了,这里面有没有猫腻,明眼人应该都能看得出来吧。 2、被财产保全和扣押的车辆,会产生停车费,这个费用谁来承担? 3、责任认定已经偏向伤者了,这个事故的总费用估计会超过两百万,虎丘法院陆*法官在他可操作的范围内,已经操作到极限,判我承担70%,就算平衡双方也应该是65%,这里面有没有猫腻,有没有地方保护主义。 我想告诉大家,我媳妇在苏州工作8年,我在苏州工作5年,再过5个月,就可以迁户口,我也是苏州人了,这样的判决我深深觉得不公。
楼主最错误的就是录口供的时候没有谨慎,不能顺着问话方式回答,需要按手印的地方一定要慎重,一般会让你在车速关键词上上再按一次手印!
交警和法院处理的基本上没问题。问题就是超速和交通事故弱者优先!
交警如果有足够证据证明我超速,就不会用车速偏快了,而是超速

2018-5-21 18:4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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