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湖明珠城聆湖苑21幢302室严重违章搭建阳光房,此阳光房搭建擅自改变原地块楼幢报批报建规划图纸,私自改变原建筑外立面建筑外观,同时该阳光房三面悬空,无外包支撑,又有迎风面,加之靠近湖边风又大,阳光房上的玻璃很可能掉下来,存在严重的危及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重大隐患。已经多次向物业反映,但物业不管不问。现向有关部门提出以下诉求:
1、请城管大队调取吴江区住建局档案馆明珠城聆湖苑21幢竣工验收档案就楼幢规划验收意见,及相关验收图纸进行调阅。(如不能进行调阅可以由我本人调阅后移交吴江规划局进行违章认定后移交吴江开发区综合执法大队。)
2、请吴江开发区综合执法大队就21幢302私自搭设阳光房进行违章认定,并限定整改拆除日期。
3、请吴江区住建局物管科根据江苏省物业管理条例有关内容就吴江新湖明珠城聆湖苑物业不作为等行为进行约谈,如有违反物管条例的请依据物管条例开具处罚单。
4、请新柳溪社区就吴江新湖明珠城物业不作为等情形进行约谈。
吴江区便民服务员
市民您好,经相关部门了解,针对市民反映问题,物业已将21幢302搭建阳光房事宜向该业主发出整改通知书并上报综合执法部门。同时,开发区综合执法大队高度重视,立刻安排队员到现场进行调查,目前已将调查资料归档送至开发区规划局审定,待规划部门审定完成之后,将会进行下一步行动。感谢关注!
关于进一步加强违法建设治理工作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北京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北京市规划国土资源管理委员会,北京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天津市市容园林管理委员会,上海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重庆市城市管理委员会,重庆市规划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
2016年以来,各地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精神,按照《城市建成区违法建设专项治理工作五年行动方案》(以下简称《五年行动方案》)要求,深入开展违法建设治理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果。当前,一些地方新增违法建设尚未得到根本遏制,存量违法建设处置进展缓慢,违法建设治理存在责任不落实等问题。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进一步加强违法建设治理工作。
2018-2-2 12:20: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