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咨询下关于产检假的规定是怎么样的??目前就职于科技城某企业,企业规定孕1-6月,每月半天产检假,孕7月后,每月一天产检假。但是按正常实际医院的检查要求来说,这些假期根本不够用。企业的规定是否合理?是否合规?
高新区便民服务员
网友,您好!《江苏省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十一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定:“在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的,所需时间计入劳动时间。”但劳动法律法规对产前检查的具体时间没有规定。【高新区人社局】
怀孕第1—6个月,可享受1天假期,用于妊娠确认,申请生育指标,以及生产培训等。
怀孕第6-7个月,每个月可享受1天产检假;
怀孕第8个月,每月可享受2天产检假;
怀孕9个月以上,每月可享受4天产检假,但其中2天已包括在预产假中。
网友,您好!《江苏省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十一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定:“在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的,所需时间计入劳动时间。”但劳动法律法规对产前检查的具体时间没有规定。
【高新区人社局】
2018-12-26 10:49: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