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分类信息网-长沙新闻网

投诉姑苏区物价局行政不作为、拖延的实名投诉三

2024-8-4 22:28:10发布次查看发布人:
投诉内容:投诉姑苏区物价局罔顾事实、行政不作为、拖延。投诉事实:贵局于2017年8月2日来电,问举报人是否接受调解?然后通知实名举报人不接受调解则“投诉”办结,进入“举报程序”。可笑的是举报人根本不是投诉,而是举报(有七次以上电话录音和一份书面挂号举报信证实),且贵局于2017年7月28日在中国苏州公众监督网站答复实名举报人“关于对姑苏区物价局行政不作为、拖延的实名投诉”中明确承认收到实名举报人的举报件(不是投诉)。怎么二个月时间过去了,举报变成投诉了?怎么现在才进入举报程序?贵局作为行政机关,先在2017年7月28日中国苏州公众监督网站的答复中不实事求是,误导社会公众,现在又不实事求是。举报人只能给你们一个差评,举报人还从未对哪个行政机关如此评价过。希望贵局能实事求是,依法为民办事,今日姑苏区物价局的同志作为行政执法人员不依法履职,不依法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助长某些不良行为,他日作为普通消费者也会受到相应对待。

姑苏区便民服务员
网友,您好!经了解,依据《价格违法行为举报处理规定》,“因生活消费需要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消费者,可以单独或者在进行价格举报时一并对涉及自身价格权益的民事争议提出投诉”。“价格主管部门对价格投诉实行调解制度,调解应当在当事人双方同意的情况下进行。” “价格投诉应当自受理之日起 60日内办结,并告知消费者。”《规定》明确了价格投诉是价格举报中的一种情形。为了更好的维护消费者的价格权益,我们对于您的举报首先按照价格投诉程序处理,了解您是否存在价格诉求及是否接受调解,并在规定期限内告知消费者,符合相关要求。谢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姑苏区物价局
2017-8-2 20:20:00
该用户其它信息

推荐信息

长沙分类信息网-长沙新闻网
关于本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