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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建房咨询

2024-8-4 8:47:14发布次查看发布人:
咨询:我家居住在七都镇联强村,共有8人,其中农村户籍7名,城镇户籍1名,去年完成宅基地分户为大户(5人),小户(2人),现8人蜗居在一幢于1990年建造的约140平危房老屋中。根据《区政府关于印发苏州市吴江区农村住房建设管理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吴政规字〔2014〕4号文件)中规定的,农村户籍在册人员以户为单位申请宅基地建房,坚持“一户一宅”及面积标准控制制度。申请宅基地的标准和条件为:大户(五人以上,含五人)用地面积200平方米,小户(一至二人)用地面积120平方米。因此2户的用地面积可达320平方米,目前若进行住房翻建,140平方米的面积实在是不够,因此我想了解一下,我家是否可以申请农户新建?肯请相关部门能否考虑到我们的实际情况,给我们解决一下住房困难问题?
吴江区便民服务员 市民您好:经村委确认,符合吴江区宅基地政策的可到村委申请,通过政府审批方可新建。谢谢您的关注!

2018-4-25 13:54: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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