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在苏州相城区红鼎湾花园有一套房子,从拿房到今年7月份之前,一直给租二房东,里面居住了6户人家。今年我不租给二房东了。知道人均面积不够,就把原本6户的,造成了5户。房子里面增加了消防的灭火器。
有一天,接到派出所一个手机号码181****7583打来的电话,让我去徐庄派出所签安全协议,当时我还在想派出所同志,现在都配手机打电话了,不需要座机拉。没多想,我去了。由于不知道打电话的同志姓什么,在那边折腾半天,好不容易前台女同志找了份协议,让我签了。
签了就要对自己负责了,所有我又给房子,购买了家庭财产保险(防火防盗)。本以为,这事就告一段落了 ,没过几天,同样的号码又打来,问东问西。不知道什么目的和意图,好像在暗示我什么。最后问了一句,房子现在是不是跟原来的二房东一点关系没有了?我回答是肯定的。
结果,今天,2017.9.5.来了30多名人员,在没人开门的情况下,强行进入我家,房客不在家拆了一块墙。事先,没发通知,没打电话通知,破门而入,我想咨询一下,这样合法吗?
补充一下:1.原来二房东的东西,我一点没动,只缩减了1户人家。为什么他出租了3年,没事,我一接手,就出现这些事情。为什么?
2.我的房子是132户型的,原本设计就是4个房间。厨房那边住了1户,我把厨房挪到了,书房的位置,这样也不可以吗???再说,管道煤气,没开通。住户们用的2个电磁炉在烧菜。有什么安全隐患?
3.这次强拆就是针对我一家吗?7栋和12栋,那些二房东,跟我一样的做法,没有问题吗?
以上,我的陈述句句属实,请相关部门领导,给小小百姓一个答复!静待回复!
相城区便民服务员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我们已关注,并已交职能部门处办,请耐心等待答复!
相城区便民服务员
市民你好,请您留下具体联系方式或幢数门牌号以便部门处理,谢谢。
相城区便民服务员
关于出租房屋管理消除安全隐患的通知在小区每个单元门口张贴,按照文件规定出租房应当以原设计的房间为最小出租单位,人均租住建筑面积不得低于当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标准;厨房、卫生间、阳台和地下储藏室不得出租供人员居住。9幢208室厨房和客厅改为住房出租。关于7幢和12幢,请留几幢几零几,便于核实并整改。感谢您的关注。
相城区澄阳街道
二〇一七年九月二十一日
2017-9-5 13:49: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