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路过金门路广济路路口的石路天虹商场,门口有市民骑车被要求收取非机动车停车费,因为电视台多次报导涉嫌违法,该非机动车车主拒绝支付停车费后起争执,待车主离开后该外来收费人员电话联系偷车党,亲耳所听,是否将车搬走不得而知。请问违法犯罪猖狂到如此地步,相关部门到底何时出手?
市公安局便民服务员
网友你好,网友反映的石路天虹商场门口非机动车停车区域,如系占用城市道路区域,则属于市容市政管理局《关于“非机动车临时占用城市道路”停止审批的公告》列出的已到期名单。道路管理停车秩序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由道路所在城管、及街道部门监管。
石路所近期已会同城管、街道等部门对辖区以往的电动车停车收费区域进行联合执法,对相应人员进行依法告知并勒令整改。网友如在日常生活中发现相关情况线索的,可及时向有关部门举报反映。
2017-7-5 00:41: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