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名下有一套房是商业贷款买的,公积金摊还中,
那我还能用公积金贷款买其他房子吗?
可以的话贷款额度是多少?我的缴存基数是12000
我有百度说有2种贷款额度计算方式,一个是账户余额的十倍,一个是缴存基数的一个公式计算,现在还能用缴存基数的公式贷款吗?
工业园区便民服务员
网友您好,关于您反映的问题回复如下:
1、房源认定:
已取得《商品房销售(预售)许可证》且结构封顶的普通商品住房、联排别墅和酒店式公寓(70年产权)并且已经在中心审核备案,可列入住房公积金贷款房源。
已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和《国有土地使用证》的成套存量住房可列入住房公积金贷款房源。
2、申请园区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
(1)申请贷款当月之前已连续正常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6个月。
(2)本次贷款前已留足或补足本人及配偶的养老应计存款额。
(3)自有资金支付购房款不低于规定比例。
首次住贷:不低于房价的20%;
二次住贷(首次已结清):不低于房价的50%。
(4)能够落实贷款担保。
(5)目前不在使用公积金相应账户偿还购房贷款。
(6)所有共有人均没有住房公积金债务。
(7)首次或第二次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
(8)个人信用良好。
(9)满足公积金贷款的其他条件。
3、园区公积金贷款额度您可登录园区社会保险基金和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www.sipspf.org.cn)-个人业务登录-贷款金额试算模块查询。
甲类计划和乙类计划参保人员贷款额度均可按以下两种方法计算后,由借款申请人自主选择:
(1)个人可贷额度1=借款申请人(含共同借款申请人)缴存社会保险(公积金)的缴费基数×35%(规定比例)×12(月)×贷款期限(年)
(2)个人可贷额度2=借款申请人(含共同借款申请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不足1万元的,按1万元计算)×10(倍);贷款年限按照月还款额度不应超过月缴存基数的50%确定。
实际贷款额度为可贷额度与最高贷款额度相比,取低。
购买新建普通住房的,贷款年限最长不超过30年;购买二手房贷款年限最长不超过20年。借款申请人的借款年限可在法定退休年龄上延长5年。实际可贷年限,以主贷人的信息为准。
如您有其它关于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方面的问题,您也可登录中心网站(网址为:www.sipspf.org.cn)在线咨询或拨打中心热线电话咨询:0512-62888222。更多信息请关注中心微信:苏州工业园区社保和公积金。
感谢您对园区社会保险和公积金的关注与支持。
苏州工业园区社会保险基金和公积金管理中心
2017-9-5 17:04: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