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情:10月20日中午在全家便利店吃了一份“滑蛋猪排饭”,下午2点30直接恶心想吐,当时不知道什么问题,直接住院,晚上想起可能是吃了他家的猪排饭,马上电话给他们,没有结果处理,只是说先治疗,一晚上没睡好,肚子一直疼,后来全家算是找了供应商来与我联系,说是那批货没有问题,都是规定日期生产的。此事找全家便利店解决不了了,只能找能保护我们的组织了,12315,后来此事被工业园区什么局受理,给我的回复也是没有证明证明是他家的猪排饭导致的而结案。说要有样品才行。对此,我想投诉1.全家便利店的食品有问题,导致我身体受损。
2.请教我们的政府部门,遇到这些问题我们普通老百姓应该怎么做?我吃完人家的盒饭还要打包留样?这样合理吗?维权太难了。
ps:昨日看苏州新闻,全家有过期食品,全家居然 还回复人家是异常购买客户,什么逻辑?对此我更加肯定10月20号他们全家一定有问题,再来找找希望。另外希望政府部门加强力度,为和在食品店购买的到过期食品?我们相关部门是否有加强监督?不加强就算了,对百姓投诉也是相当不重视,难道一定要出了大事件,你们才能上点心?园区,作为苏州的中心,对这种事情的处理没有跟上,园区高大上,咱们的相关部门管理有高大上一点么?让我们百姓的心都凉了。
我现在唯一的证明是中午买了他家的饭,有记录。另外是下午就住院了。中间隔了1.5小时左右,都怪我没有类似食物中毒的经验,这还要感谢我们相关部门,食品安全管理到位。(此饭的供应商是上海的一家厂。)
工业园区便民服务员
网友您好,根据您反映的情况现答复如下:苏州工业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已受理该投诉,目前正在调查核实中,后续处理情况将跟帖反馈。
全家不是最近被曝光售卖过期食品吗
食品卫生,人人有责,希望有关部门加强长效管理,平时对食品经营场所多抽查,多监管。不过,楼主,个人认为,证据缺失,比较难处理。
有出院小结,急性肠胃炎,但是,就跟政府部门的回复一样,没有物证,只能协商.所以我们百姓很弱势.就跟有部电视里演的一样,一个人说他吃了两碗面,他说自己就吃了一碗,没有办法证明,怎么办?那个破腹,掏出一碗面.然后怎么样?说你吃两碗面的人,他在你死之前,告诉你,本身就知道你只吃了一碗..现实就是这样,你有些事情没有办法证明,各部门当然挑软柿子捏,百姓最好捏.
全家加盟店太多
直营店也许管控的很好
但加盟店真心不好说
2019-1-9 11:29: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