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去年申报并获得姑苏重点产业紧缺人才证书,该证书附带福利是使用公积金贷款购房可放宽至限额的2倍,可以使用夫妻双方的公积金缴存基数计算贷款额度。我们2018年6月21日去公积金中心确认此政策依然在执行,测算贷款额度可以达到130多万。当天晚上我们支付了购房首付,与开发商签订了购房意向书。然而,2018年7月1日,苏州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与苏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联合下发新的政策文件,“关于印发《苏州市高层次人才享受住房公积金支持政策管理办法》的通知”,该文件立即执行,无公示期,也没有在公积金中心内部先培训。按该政策,测算我们的贷款额度只有60多万。总房款170万,也就是说需要首付110万,直接导致我无法购买此房产(如果商贷需要首付8成)。2018年7月5日,与太仓市公积金中心沟通,太仓市公积金中心反应政策已经出台,不可能按首付时间执行当时的政策,只能执行现行政策,建议退房。退房开发商要求按总房款的20%缴纳违约金,也就是34万元。经过公积金中心的协调,开发商同意减少违约金到1万元。但是由于政策的变化,导致我白白损失1万元,对于普通外来打工仔,1万元可不是小数目。请政府相关部门帮忙协调,拿回我的全部首付款。谢谢!
太仓市便民服务员
“huster”网友:你好!关于你反映的情况,现公积金中心太仓分中心答复如下:根据苏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和苏州市人才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的《苏州市高层次人才享受住房公积金支持政策管理办法》相关规定,你符合高层次人才目录和贷款条件,可以按缴存基数法或余额法计算可贷额度,配偶为非高层次人才的,只能按余额法计算可贷额度,按此计算方法以及目前你夫妻双方的公积金缴存基数和个人账户余额,你们可贷额度为60多万元。《办法》第二十三条、第三十一条还规定,“办理各项高层次人才住房公积金业务,按申请之日有关政策规定执行”、“本办法自2018年7月1日起执行”。据了解,7月1日前,因为你们购房网签合同一直没有办好,所以未能在政策实施前申请公积金贷款。对于你们未能享受当时公积金贷款可贷140万元的政策,我们深表歉意。关于购房定金的问题请与开发商协商。
商贷首付八成,二套房?
紧缺人才可不能这么做,苏州应该扶持啊,不过贷款这么多影响生活质量吗
一般来说这个属于不可抗力,合同可以取消
商贷要8成,至少有一套房子了吧,不过苏州市政府这政策朝令夕改,承诺姑苏紧缺人才的,出尔反尔啊
政策变化导致的这个情况应该不属于违约。应该不用违约金。开发商瞎搞吧,不行打官司吧
强烈控诉政府政策胡乱改变,对老百姓、或者所谓的引进高层次人才全部压榨做房奴
2018-7-9 15:52: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