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您好:针对市民反映的问题,经金家坝办事处党工委调查,1、市民你所反映的部分村民自备车无法开到自己家中,据了解村委会早在十几年前就有过规划,当时是港北由南向北筑一条2.5米宽的汽车道路,并且村民都很支持,但当时有个别村民因道路经过他家,需拆除一间小房子上的七个平方左右的空间,虽然村委会愿意作出一定的经济补偿,但因其不同意导致该路段至今无法通车;2、市民所反映的树木触碰高压电缆导致跳闸的问题,经村委了解周边居民居住几户人家,反映真实情况均是从没碰到跳闸断电情况;3、市民所反映周边成了小有规模的工业加工企业,针对此情况,经调查周边有几家企业早在2006年建成的,原来是农高中学校,后来把学校卖掉,所以成了有规模的企业;4、市民所反映的老宅基收回,这项工作是历史遗留问题,应该有30-40年了,而且98年针对土地确权有过重新记录村委账本,纳入自留地使用范围,当时该处老宅基地的人家房子虽然已经建到另外地方,但后来在土地重新规划分时,该老宅基地又允许其种植蔬菜等作物,且市民所说的荒废地块处目前一家种植了竹园,一家在上面种植了银杏树,并搭建了石牌楼和坟墓,其余两家种植了树木,合计面积约600平方左右,并非市民所说的“约三四亩”;5、市民所说的李*家自备车不能开到宅院,也不符实际,他家前两年建房时所运输的建材等都是在村委建设的村道上进出,该路早在2006年左右就已建成,是可以通车的,但稍微有点绕道,故部分村民为了便利,将车停在马路边上。谢谢您的关注!
需要澄清的事实: 1.十几年前的前届村委协商不成功的事情,难道等于本届村委协商也不会成功? 2.树枝在电线中,电线在树枝中长期存在,发生事故是意料之中的事,村委理应及时处理到位.3.小有规模的工业加工企业是计**移建新宅处的事实情况,回复有点 "答非所问".4.老宅基地的回收是法律条文所规定的事情,村委必须遵守执行.允许其种植蔬菜等作物,这是什么行为?5.有块区域上面种植银杏树,并搭建了石牌楼及亭子是休闲的地方,并非坟墓.附近厂区的新苏州人经常有人到此休闲,请更正. 6.历史遗留问题,应该有30-40年了,此说法离谱,到底多少年?村委不应这么胡涂与回复.7.空置宅基地“三四亩”没有,但600平方米肯定不止,请正确地回复.
吴江区便民服务员
市民您好:针对市民反映的问题,经金家坝办事处党工委调查,1、关于十几年前没有做成的规划,村委会早已重新做了规划,在北面浇了一条村道,大部分家庭都能直接汽车通到家;2、关于电线安全问题,跃进村几年前就已不再配置电工,你所反映的问题村委会已向供电部门反映,如不能及时解决,市民可直接向供电部门反映;3、部分农户存在的违章、老宅基问题,包括你所说的石牌楼、亭子等均属于以前存在的违章建筑,根据目前政策,新增违章必须控制和清除,对存量违章将逐步处理。谢谢您的关注!
2017-7-31 14:31: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