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景苑小区是动迁小区,动迁时镇府答应入住不要物业费,小区居住户很多一部分都是老年人,他们的生活已经是靠镇府的养老金了,物业还时常敲门讨要物业费,物业的合同好像也是和镇府签订的,为什么还要向动迁户要物业费??
吴江区便民服务员
市民您好:经区物价局调查核实,物业服务收费应以双方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约定执行。经了解,梅景苑小区为太湖新城拆迁安置小区,其采取政府补贴和业主交付相结合的方式,政府补贴物业费0.3元/平方米和公共能耗费0.15元/平方米,业主根据合同交纳相关费用。如有疑问,网友可拨打63982012进行详细咨询。谢谢您的关注!
2018-1-10 10:37: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