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第81条规定,排放油烟的餐饮服务业经营者应当安装油烟净化设施并保持正常使用,或者采取其他油烟净化措施,使油烟达标排放,并防止对附近居民的正常生活环境造成污染。禁止在居民住宅楼、未配套设立专用烟道的商住综合楼以及商住综合楼内与居住层相邻的商业楼层内新建、改建、扩建产生油烟、异味、废气的餐饮服务项目。《苏州市餐饮业环境污染防治管理办法》第六条也明确规定:严格控制在距离居住区或居住小区、医院、学校、社会福利机构等建筑物集中区域以及文物保护单位边界30米范围内新办餐饮业。确需新办的,其油烟排放口、机械通风口应当与相邻的居民住宅、医院、学校、社会福利机构或者文物保护单位等主要功能建筑物边界最近点的水平距离不小于20米。
苏州工业园区星海街168号白领公寓的一楼裙房一直开着两家餐厅:蓝枪鱼西餐厅、翔日本料理。裙房并无配套专用烟道,餐厅直接外接烟道到裙楼顶层平台排放,而平台以上就是整个小区的居民住所。每天油烟和噪音污染让居民不胜其扰。请问这究竟合法合规吗?就没有相关部门来管理一下吗?听说原租赁合同到18年6月底即将到期,但蓝枪鱼餐厅已经开始装修准备续租,作为裙房资产持有人的建屋公司,能否考虑整个小区居民的生活环境,不再将商铺续租给餐饮公司?
工业园区便民服务员
网友,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回复如下:白领公寓裙房餐饮业态中关于存在的油烟烟道、噪音污染问题我司已知悉。目前业委会、物业公司、业主投诉方、商家已进行过第一轮的洽谈会,商讨解决方案。后续我司将持续跟进。苏州工业园区建屋宏业房地产有限公司二〇一八年五月二十九日
公寓!!!属于商业用房!不好说
2018-5-28 14:25: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