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苏州新创开发公司开发的苏州高新区何山路398号的住宅小区:山河佳苑1期,于2009年开始陆续交房。至今已近9年,开发商至今还没有将物业用房移交给业主委员会。经高新区不动产登记机关查询,开发商根本无物业用房登记。请问开发商、住建局有关部门:在无物业用房的情况下,你们是怎么通过各方验收的?
高新区便民服务员
网友,您好!经查询资料,山河佳苑一期报批预留建设的物业用房在小区12幢内,预留面积为579.25平方米,一期交付时开发公司已移交给新港物业。【高新区住建局】
他们也是这样回答我的,我去高新区不动产登记中心查询,山河佳苑一期12幢根本不存在。你们最好调查清楚后再回复。
新港开发的房子真他妈的猫腻多,世纪花园的物业用房直接被新升社区使用
2018-6-12 09:09: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