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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痘算工伤吗?

2024-7-26 23:43:26发布次查看发布人:
纯咨询,我是小学教师,我的学生得了水痘过给我。我算工伤吗?
市人社局便民服务员 网友您好:《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患职业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第十五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您所反映的您被学生传染水痘的情况并不符合上述应当认定为工伤的情形。水痘属于传染性疾病,并非受到事故伤害所致,因此不属于工伤。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应该不算吧??不然过个感冒咳嗽不是都算了?
感冒咳嗽我不会请假,我会继续上班。
水痘请假能不扣钱吗?
水痘不算工伤,因为这个水痘是传染性的,然后休假在3周以上。
老师您好尊贵
建议立法对于易感染高风险岗位上岗以前疫苗加强补种
现在的老师都这么奇葩吗?
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 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和领导好好协商,应该主要是请假的问题吧.....
请假要扣不少钱呢!但水痘是学生过给我的。我并不想请假。
就冲你发这个帖,你就不配当老师,真是替你的学生感到悲哀,怎么摊上你这么个老师。

2018-12-14 19:4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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