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分类信息网-长沙新闻网

法律呀法律,竟然不如政府文件

2024-7-26 15:06:55发布次查看发布人:
苏州市人民法院:
贵院给我咨询的回复真心看不懂,你院的回复《网友,您好!现就您反映的情况,答复如下: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有权向行政复议机关申请行政复议,但应当在规定的复议期限内提出复议申请。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苏政办发[2016]142号《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明确行政复议时效的通知》第二条规定,因不动产申请行政复议的案件,自具体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20年的,其他案件自具体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5年的,行政复议机关不予受理,该条规定进一步明确了江苏省范围内行政复议申请的最长期限,且未与上位法冲突,应适用于本案。感谢您对法院工作的关注!》,你们的回复也说了“应当在规定的复议期限内提出复议申请。“那这个期限应当由谁来规定,是法律还是政府文件?法无规定即自由,我们是法治国家,政府文件可以改变法律实施吗?现在请回答一下,如果没有这个文件,超过最长期限,复议机关受理复议申请属不属于适用法律错误?是不是违法?复议机关违反了什么法?
市中级法院便民服务员 网友,您好!本院已对您提出的异议进行了解释说明,如您仍有异议,建议您通过法定途径和程序寻求救济,或者您也可以致电本院行政审判庭:0512-68553337、68552832。感谢您对法院工作的关注!
法律>文件
楼主的id名字好无奈
是的,虎入平原被犬欺
法律<权~有钱人法律>百姓
看淡点,我们热心市民人微言轻,干着急也没人睬
行政复议法不是只规定了60日的时效吗?当然还有法律规定的超过60日的情形,不知道楼主的复议是不是有特别法规定的时效?

2018-2-6 15:41:36
该用户其它信息

推荐信息

长沙分类信息网-长沙新闻网
关于本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