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吴中万达晶座业主,现对物业服务公司提出三点要求:1.吴中万达晶座(项目名吴中城市生活广场)6幢写字楼物业为大连万象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在业主装修前以“个人2000元装修押金,装修公司5000元装修押金”的标准收取装修押金并开具了收据,此举明显违反了苏州市物价局、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苏价规字[2014]4号《关于印发苏州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细则》第三十六条:物业服务企业不得向业主、物业使用人收取装修押金或保证金。要求价格主管部门及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处罚并勒令其退还个人2000元装修押金部分(细则中没有规定禁止向装修企业收取装修押金或保证金。)
2.大连万象美物业管理公司还收取了10元/平的装修管理费未开发票。还是根据苏州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细则第三十六条:物业服务企业为业主、物业使用人的装修活动提供基本服务以外的额外服务需要收费的,可根据实际成本向市、县级市价格主管部门、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申报,经核准收费标准后执行。要求物业公司出具相关申报证明,并对该费用开具发票。同时要求物业公司在物业管理区域内显著位置公示企业名称、服务内容、服务等级、服务标准、收费方式、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依据。
3.吴中万达晶座一楼大厅为业主共用部分(计入业主的分摊面积),自其9月30日开始交房以来一直处于被占用的状态:万达华府车位销售、万达晶座公寓销售、万达广场亲子活动等等。根据苏州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细则第三十一条:利用业主共有部分、共用设施从事经营的,所得收益按照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大会授权的业主委员会决定、物业服务合同约定使用;没有决定或者约定的,70%纳入专项维修资金,其余部分可以用于补贴物业公共服务费。要求要么停止占用大厅一切活动撤出大厅,要么支付有关费用并进行公示,70%纳入专项维修资金,其余部分可以用于补贴物业公共服务费。
以上,谢谢!
吴中区便民服务员
网友:您好!吴中万达晶座物业管理从2018年9月底开始由大连万象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苏州分公司进驻管理,由于该公司新入驻,一开始发票开票系统正在安装调试,因此10月19日前部分业主缴纳的装修管理费(10元/平方)暂时开具了收据(涉及金额10699.4元)并口头告知业主在10月19日以后凭收据到万达晶座二楼物业前台换开发票,目前该公司已经在物业显著位置张贴了换开发票通知。吴中区税务局网友: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1、对于反映收费问题,上周区价格主管部门已会同我局物业管理科对该项目物业负责人进行了约谈,责令其整改,具体可与物业处进行了解。2、对于物业区域内相关内容的公示问题,目前在办公区域只公示了收费标准,其它内容我们已要求近期进行完善。3、对于大厅被占用问题,物业公司表示将与使用方进行协商,具体动员清退或暂签订租赁协议,公共收益将按规定单独建帐。此复,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与支持!吴中区住建局
网友:
您好!吴中万达晶座物业管理从2018年9月底开始由大连万象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苏州分公司进驻管理,由于该公司新入驻,一开始发票开票系统正在安装调试,因此10月19日前部分业主缴纳的装修管理费(10元/平方)暂时开具了收据(涉及金额10699.4元)并口头告知业主在10月19日以后凭收据到万达晶座二楼物业前台换开发票,目前该公司已经在物业显著位置张贴了换开发票通知。
吴中区税务局
网友: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1、对于反映收费问题,上周区价格主管部门已会同我局物业管理科对该项目物业负责人进行了约谈,责令其整改,具体可与物业处进行了解。2、对于物业区域内相关内容的公示问题,目前在办公区域只公示了收费标准,其它内容我们已要求近期进行完善。3、对于大厅被占用问题,物业公司表示将与使用方进行协商,具体动员清退或暂签订租赁协议,公共收益将按规定单独建帐。此复,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与支持!
吴中区住建局
2018-11-2 09:21: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