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初在该餐厅消费时,受店堂服务员推介,办了该餐厅的会员卡,办卡时其服务人员明确承诺可以在办卡人生日日享受5折优惠一桌,因该餐厅的餐食比较受小孩子喜欢,就办理了一张会员卡并充值,在办理时我就明确声明到时候所谓生日优惠是给小孩子享受的,并且询问了登记的生日日期事宜(因为我们家的孩子过的是农历生日),当时该店接待服务员说无所谓,填公历农历都可以,反正你一张卡一年也就只能享受一次优惠,所以不影响。当时我想想也是这个理,就登记了小孩的名字并且填了农历生日。看着小孩子生日将近,11月4日在该店消费时就顺便问起这事,想再确认一下,结果该店大堂经理不认账了,说必须拿着户口本去,以户口本登记的时间消费才能享受优惠。户口本都登记的公历生日,我在那天去过个鬼的生日啊,其本心就是因为看着我登记的农历时间如果按公历算就已经过了,完全想赖掉这次优惠。并且与该店长理论时我也说明了我办卡的时候就声明了我家孩子过农历生日,并且询问过其服务人员,谁知道其完全不认账,让我谁给我办的卡找谁去,这都办卡快一年了,我哪能记得是哪个服务员给我办的啊,明显的赖皮行为,如此行径请相关部门查处并维护我们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相城区便民服务员
此件诉求人未留联系方式,工作人员无法与诉求人沟通、了解相关情况,建议诉求人留下联系电话,或致电0512-65757502,直接反映相关情况。相城区区市场监督管理二零一七年十一月六日
电话已私信给你
2017-11-6 09:49: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