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有关部门,香溢澜桥的年前拆掉的广告牌又竖起来了,老位置,老地方,位于小区内东大门,为什么屡犯;另电梯门上张贴的大尺度广告经过有关部门审核没有?低俗,严重的脏了孩子的眼睛,请有关部门管起来,管到位。
吴中区便民服务员
网友:您好!首先感谢您对城南街道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小区内广告是物业与广告公司签订的合同,收入部分是放到共有收益归全体业主所有的。广告公司发布的广告必须符合广告法的相关规定。如业主对广告提出异议,可及时向物业公司提出,物业公司可以要求广告公司更换广告画面的。吴中区城南街道
网友:
您好!首先感谢您对城南街道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小区内广告是物业与广告公司签订的合同,收入部分是放到共有收益归全体业主所有的。广告公司发布的广告必须符合广告法的相关规定。如业主对广告提出异议,可及时向物业公司提出,物业公司可以要求广告公司更换广告画面的。
吴中区城南街道
2018-3-13 17:3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