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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我爱我家阳光城店的各种欺诈行为

2024-7-23 15:43:13发布次查看发布人:
本人2017年委托我爱我家阳光城店出卖姑苏区一套房产,12月3日经纪人带客户来看房,看过当天经纪人就频繁打电话和我约谈价格。由于和我的心理价位有一定的差距,但经纪人表示确实客户经济上有困难而又特别想买我这套房,所以和家人商量后最终给经纪人的答复是返租到2018年年底,我就同意他说的价格。后来他表示客户同意了,当天晚上就约买卖双方去公司总部签订了买卖合同,客户也当场付了定金三万,我实际到手一万,我给中介两万的中介费,但是中介给我的是收据,而到最后过完户也没有发票,作为一个大中介,这么大一笔钱款没有正式发票,怎么样也说不过去吧?
然后合同上明明写的是12月20日之前要去办理网签的,但中介知道2018年1月3日才去办网签。而后的一个月里,我也时不时会问一下贷款下来没有?每次都说没那么快,在办理中。但实际上却是出了点问题,直到一月底才暴露出来,然后约买卖双方到中介门店去商谈。买家认为是中介做事拖沓,该说明的情况之前都说明了,该给的材料也都给了,办不下来是中介的事情。我作为卖家,无缘无故浪费了两个月时间,让我主动撤卖肯定不现实。所以一月底的结果就是让中介的合作公司再去办贷款,然后就是利率上升的事情,买家不乐意了,认为是中介做事拖沓导致时间延误而利率上浮。故而中介给予买家承诺一万元打底作为补偿金,然后买家向中介提出能否提前入住(是买家向中介提出),我给予中介的答复是尽快办理贷款,提前点都可以商量。
后来经纪人打我电话,说公司那边最多给我5000元补偿。我当场就回绝了。并一再叮嘱他5000元只是两个月的房租钱,要正常时间交房绝无可能,再怎么让步不可能让那么多,不行就重新挂牌卖。他就是一个劲的表示会回去请示领导。
2月4日,再次三方约谈,签了一个所谓的三方协议,其实也不正规,这个其实就是一个串联协议,中介赔偿买家1万打底加上提前交房,卖家其实只是配合而已。中介必须给予卖家适当的补偿金才能提前交房,但当场是没有谈拢的,我再三表示5000是不可能的,当初卖房就是因为可以返租才便宜卖的。由于贷款利率一再上浮,为了避免更大的损失,大家都是表示贷款应该按照正常流程去走,不要再拖沓。所以这个协议的第三条明确写了中介需要和卖家再协商的。 店长的表态就是贷款会抓紧帮我去办(好像买卖是我一个人的事情),我要返租提前上面做出一定让步,言下之意就是我不同意的话他们贷款就会继续拖沓。
过年后二月底,我又一再问起贷款和返租补偿金的事情。店长给我的答复就是贷款三月就可以下来了,返租补偿金的事情他还要向公司申请,比较麻烦的,说过两天会给我答复的,既然这样说了我也不好多问了。然后就是没有答复了。三月二号说贷款下来了通知我去办理提前还贷解压,我也立刻去办了,没有拖延时间。去房管局过户一直都是经纪人陪同去的,问起返租赔偿金的事情,他也一直跟我打太极,5000确实太少他也承认,表示店长会努力争取,但那都是口头上的。过户完成后,我问了一下买家,他们的赔偿金怎么样了,得知赔偿到了15000元,说我也有5000元赔偿金,并有一张公司签发的退佣确认单,这才真相大白。我电话里问他们店长怎么回事,他说经纪人跟我说过的啊,贷款帮我办下来很不容易了,应该大家都让步的,只能5000元。经纪人的说法更是好玩又好气,我说五千也可以,那就不可能是七个月,他居然让我自己去跟买家商量,真是好心做事最后被讹上了。 那么现在的问题是又过去了大半个月,他们也没再联系我。签发的退佣通知单上面也只是提到了房东5000元是退佣补偿,一个字也没提到返租提前交房的事情。也就是说公司可能理解的是补偿买家多一些,卖家少一些。中介也没有给我退佣通知单,我只是从买家那边看到的。现实问题是5000元要买7个月的房租返租钱,按照之前协议约定价值是17500元,我肯定不会同意。我其实也愿意适当提前一些,但金额上面确实也需要一个比较有诚意的数字。还有需要郑重声明的一点就是我没有得到任何的赔偿,赔偿其实都是给了买家的,中介给我的钱低于17500的都是不能算赔偿给我的钱。
我不知道中介给买家现在是怎么说的,买家可能还等着六月拿房呢。我现在一分钱没拿到的话,按照协议上履行应该能住到年底的。所以最后闹的买卖双方都不愉快。为什么我爱我家这样一个大型连锁的中介结构做出的事情如此的不职业?买卖双方签完合同之后,他们可以肆无忌惮的违反合同,还可以以办理贷款快慢为由要挟买卖双方?谁卖房不急着用钱呢?希望相关管理部门出面帮我们解决这个纠纷。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便民服务员 我们已经关注此事。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便民服务员 网友你好。二手房买卖,应该找有资质、信誉好的公司为你们双方签订房屋买卖正式合同,并约定好房屋买卖的相应条款,双方按照合同约定执行。交易过程中,如果有单方面违约,可以追究责任,经济赔偿。关于房产中介公司,是否存在违规非法经营,请网友提供购房正式合同、证据(收款凭证)资料等,到房屋所在地的房地产市场管理部门举报,姑苏区:65216435。如果存在乱收费,请提供证据,直接向区物价部门举报。关于合同纠纷中的问题,请提供正式合同,直接向区消保委投诉。 姑苏区便民服务员 网友,您好!经了解,您所反映的情况属于合同纠纷,建议您通过司法途径进行解决。
希望尽快处理,谢谢

2018-4-1 10:08: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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